2007年2月23日 星期五

教師分級成敗看執行 (蘋果日報 論壇 2005.4.2)



















教師分級成敗看執行
2005年04月02日
















教育部提出對中小學教師以學歷、進修和教學三種內涵綜合的分級制度構想之後,果然馬上受到挑戰,《蘋果》日前陳姿予老師「教師評鑑與分級迷思」一文就是案例。
陳老師文章主旨有二,一是分級所需的評鑑會產生問題,而且無法源根據和進修配套。二是目前的「教師薪給表」已經是分級制,擬議中的分級制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然而,如果能夠針對分級制可能產生的弊端以周全的配套措施加以防止,則對於教師分級制的功能仍應加以肯定。僅盼望主事者謹慎從事,讓此一進步制度不會成為「橘逾淮而為枳」的另一註解。

避免分級制度被圖利
各國對於專業人士之資格通常以頒授「執照」來加以認可。然而隨著社會發展,許多職業的專業進展極快,沒有進修精進者難以符合時代需要,因此要求數年換新照,但規定要有某種進修時數者越來越多。
教師是相當特殊專業的行業,特別是在台灣以公立學校為主,教師個人表現較缺乏市場的競爭,因此經常發現不適任或毫無新知的教師濫竽充數而又莫可奈何。
以分級制度來要求教師與時俱進是相當需要的,問題就在於能否克服執行上的公平性。
國人的特質之一,是喜歡「結黨營私」、「私仇公報」、「泛政治化」,所以在這些問題都不太嚴重的西方社會,實施有成的教師分級制度,的確有可能因為涉及更大的個人利益,在台灣就成為校園對立的開端、鬥爭的淵藪,絕對不可輕忽,否則教師即將會追隨學生,成為「教改」的另一犧牲品。
然而,將教師分級看來是一條非走不可的路,因為如果連中國大陸都已經分級,可見它已經是世界主流。
美國目前是以學位和進修學分來分成七大級,再於各大級中分別以年資晉升十八小級,越高的大級其晉升的小級薪點越多,但是目前各州都嘗試以不同方式將「教學績效」和薪資掛鉤。
這種方式似乎比目前教育部規劃的制度要好,因為「學歷和進修」以及「年資」是相當客觀的,而這兩項是構成薪資的主要成分。

教學績效和薪資掛鉤
「教學績效」另外和薪資掛鉤,但不影響七大級的形成,萬一有弊端時其影響較少,是值得台灣參考的。至於教學績效,似乎應該由學生、家長和其他教師三方面「全體」共同參與,比較能夠避免偏頗,如果由一個「評鑑委員會」來評審,其恩怨可能會沒完沒了。
另外,全校學生的學業平均表現的升、降(而非高、低),也應該對全校教師有所獎懲,才能避免只重局部績效而忽略均衡發展,美國肯達基州的改革即類似此法,我國亦可將學童品德(如全校犯罪率)列入評估。當然,適當的配套不可缺少。
若教師都必須以進修來符合晉級所需,則各大學的「教育學程」可能必須擴大,教育部也必須加以審核,以免參差不齊。
若有共識,修法當然就不是問題。至於其適用性,似乎以新進教師為宜,才能化解阻力,早日推行。
教師分級制度是否為迷思,全看我們如何執行了。規劃得好它就是恩賜,設計不良它就是災難!


作者為台大副教授,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

杜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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