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9日 星期日

通膨兩趴 部長為何要下台 (蘋果日報 經濟人語 2012.4.30 A16)

通膨兩趴 部長為何要下台(杜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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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


日前立法院質詢時,經濟部長在立委追問下回應:若今年物價上漲率超過2%時,將辭職以示負責。這個議題其實不應該是質詢重點,因為兩趴的通膨率應該被嘉獎,而不是懲罰。
依照國際貨幣基金的最新(4月)資料,今年全球各國預估的消費者物價上漲率在開發中經濟體將高達6.2%,在先進經濟體也有1.9%。如果不看景氣低迷造成物價零上漲的日本,其他先進經濟體的物價上漲肯定超過2%,因此台灣如果只是微幅超過2%,將會和其他先進經濟體(日本除外)的平均類似,沒有值得特別苛責之處。
進一步觀察大國的狀況:美國2.1%、歐元區(17國)2%、加拿大2.2%、英國2.4%、澳洲2.7%;或者觀察其他三小龍的預估:韓國3.4%、新加坡3.5%、香港3.8%,不知道2%或稍微超過此數的物價上漲為何必須讓部長下台?
如果察看那些真正物價攀高的國家:白俄羅斯66%、伊索比亞31.5%、委內瑞拉31.6%、烏干達23.4%、蘇丹23.2%、伊朗21.8%、坦桑尼亞17.4%、葉門17.1%、蒙古13.6%、獨立國協(不含俄羅斯)12.7%、烏茲別克12.7%、越南12.6%、巴基斯坦12.%、土耳其10.6%、孟加拉10.4……台灣若真的只有2%,其實應該幸福有感才對!
其實,不僅台灣今年的物價上漲率不會難看,他近年來的情況也都是如此:1994~2003期間,台灣平均1.4%的上漲率遠低於先進經濟體的平均2.1%,更低於開發中經濟體的19.8%;在其後的2004-2011期間,台灣平均1.4%再次低於先進經濟體的平均2.1%,以及開發中經濟體的8.0%。
即使和其他三小龍比較,台灣在1994~2003期間也低於韓國4.4%、香港1.7%,僅高於新加坡1%;而在2004~2011期間,1.4%的上漲率更低於其他三小龍(香港2.1%、新加坡2.6%和韓國3.2%)。






勞資政府協商調薪


台灣政府(無論藍或綠)多年來控制物價的努力和成就,其實應該受到國人的肯定才是。如果今年物價上漲在2%附近,絕對該對他們鼓掌而不是要轟他們下台。
今天,不少媒體和輿論近乎嚴苛地在物價上大做文章,顯然已經過當。真正該關切的,應該是為何一般人認為自己的所得沒有和經濟成長同步上升的問題。一種說法是失業率攀高,所以勞動所得無法提升;這是部分的原因,需要持續努力來改善。但另一個問題是勞動份額佔國民生產的比率逐年下降(由90年代初的51%降到目前約44%)的問題,並未受到政府足夠的重視。如果勞動份額下降,就算經濟有成長,成長部分可能都被資本家拿走,造成分配不均的M型社會。
部分國家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除了以累進稅和社福政策來調整高低端國民的所得以外,還用薪資協商的方式來提高一般勞動者的份額;像德國和新加坡都由政府、資方、勞方共組委員會來商議適當的年度薪資調整幅度,做為廠商的調薪參考,間接對廠商施壓不可獨吞經濟成長的大餅。政府應參考這種機制,讓國民分享更多的經濟成長,不用再擔心如此有限的物價上漲!


<經濟人語>作者為商業發展研究院商業政策所所長


2012年4月15日 星期日

證所稅不能沒有理想性 (台灣時報 社論 2012.4.15)

證所稅不能沒有理想性

財政部提出的證所稅版本只是半吊子改革,只為平息民怨,談不上租稅公平。

 財政部在周四晚間終於提出了證券交易所得稅的版本:個人部分採取分開計稅、合併申報,每一申報戶全年淨賺三百萬元新台幣者就必須課稅,稅率百分之二十。法人部分則以最低稅負制稅率課徵,稅率由現行百分之十調高為百分之十二,但境外法人不課徵。這項決定出來之後,國內輿論立即沸沸揚揚,贊成反對都有。但對於財政部快刀斬亂麻的明快作風,則是以掌聲居多,認為是對二十餘年來不敢觸碰證券交易所得稅的重大突破!

 由於針對個人的部分只會涉及大約百分之一的股市投資人,又有大量(三百萬元)的門檻,會產生大量的人頭交易和逃漏,不可能達成「有所得就課稅」的賦稅基本原則,因此這項決策為了獲得立法院和財團的支持,妥協的成分太多,改革的內涵有限,既不能達成「公平正義」的效果,又產生重複課稅(證交稅加上證所稅)的扭曲,實在不值得肯定!

 我們預期會有好幾種版本送到立法院,包括理想色彩稍高的「曾巨威版本」。曾版的內涵比較符合「公平正義」,因為他要求家戶薪資等總所得在三百萬元以上者必須將證券所得併入年度總所得,再按照所得稅累進稅率去申報百分之五到四十不等的所得稅,而不是分離課徵百分之二十的單一稅率。此外,曾版也要求對年度證券交易額達到五千萬元以上的低所得家戶(總所得低於五十萬元),因為交易頻繁也必須將交易所得併入總所得課徵所得稅!

 我們認為曾版的方案稍微理想,但還是有重大瑕疵:為何家戶總所得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才要課稅?按照「所得稅」的基本精神,應該是「有所得就應該課稅」,那麼不管家戶總所得是多少,難道不是應該將證券交易產生的淨所得全部納入課稅所得來依照所得稅法繳交累進稅率嗎?為何要附從於財政部,非得要有一個高額的門檻才開始繳交證券交易所得稅呢?一種可能的理由是:證券交易在交易時已經課徵了證券交易稅,因此就免除低額證券交易所得的部分。但這種作法是不合理的,依照稅負不宜重複課徵的基本原則,既然財政部對於證券交易要課徵所得稅,就應該同時廢除證券交易稅才對。當然,證券交易稅一年平均約為九百億到一千億元,政府不太可能放棄它,因此,這次的資本利得稅改革其實只是半吊子改革,目的是要消弭民眾對於「所得分配不公」、「富人享高所得卻不課稅」的反彈而已,並不是要追求「租稅正義」或「租稅公平」!

 西方先進國家對於證券交易所得當然是納入總所得來課徵累進的所得稅,其稅率自然家家不同,這也是曾版較為可取之處。但是先進國家不會弄個高額的門檻,讓證券交易所得不到這個門檻的家戶就不用繳交證所稅,這在邏輯上完全不通,只是為了縮小「打擊面」,減少來自財團富人們的反對,增加方案通過的機會而已。然而,如何處理這個部份正好可以顯示這項方案到底具有多少的理想性,執政黨和政府是否在追求真正的改革,或只是在應付民眾的不滿,而顯然我們的政府不是在追求真正的改革!我們的總統空有執政黨「黨主席」的名號,但卻沒有為真正改革所需的方案背書、尋求「黨員同志」支持的勇氣,因此會讓政府提出這種讓人洩氣,真是個「四不像」的東西,然後還振振有詞地「自我感覺良好」!這個政府從執政以來,真正做過有魄力的事情,就只有「油電雙漲」這件事,來得又急又猛、說漲就漲。但真正需要魄力來說服國會議員、讓小民心服口服的證所稅改革,立刻顯現出和財團、富人站在一邊,只對百分之一的炒手下手,而且開了一道寬門讓他們從容閃過,卻又捨不得放棄大額不應該繼續課徵的證券交易所得稅!

 我們不得不說,我們對於這次財政部的證所稅改革完全失望-這是一個沒有理想、沒有魄力、見錢眼開的政府!馬總統如果還想要有「歷史定位」,請重新規劃證所稅改革,並沾鍋下海去推動其立法,否則其歷史定位大概就是沒有理想性、屈服於富人財團的偽君子集團領袖而已!


證所稅不能沒有理想性 (台灣時報 社論 2012.4.15)

證所稅不能沒有理想性

財政部提出的證所稅版本只是半吊子改革,只為平息民怨,談不上租稅公平。

 財政部在周四晚間終於提出了證券交易所得稅的版本:個人部分採取分開計稅、合併申報,每一申報戶全年淨賺三百萬元新台幣者就必須課稅,稅率百分之二十。法人部分則以最低稅負制稅率課徵,稅率由現行百分之十調高為百分之十二,但境外法人不課徵。這項決定出來之後,國內輿論立即沸沸揚揚,贊成反對都有。但對於財政部快刀斬亂麻的明快作風,則是以掌聲居多,認為是對二十餘年來不敢觸碰證券交易所得稅的重大突破!

 由於針對個人的部分只會涉及大約百分之一的股市投資人,又有大量(三百萬元)的門檻,會產生大量的人頭交易和逃漏,不可能達成「有所得就課稅」的賦稅基本原則,因此這項決策為了獲得立法院和財團的支持,妥協的成分太多,改革的內涵有限,既不能達成「公平正義」的效果,又產生重複課稅(證交稅加上證所稅)的扭曲,實在不值得肯定!

 我們預期會有好幾種版本送到立法院,包括理想色彩稍高的「曾巨威版本」。曾版的內涵比較符合「公平正義」,因為他要求家戶薪資等總所得在三百萬元以上者必須將證券所得併入年度總所得,再按照所得稅累進稅率去申報百分之五到四十不等的所得稅,而不是分離課徵百分之二十的單一稅率。此外,曾版也要求對年度證券交易額達到五千萬元以上的低所得家戶(總所得低於五十萬元),因為交易頻繁也必須將交易所得併入總所得課徵所得稅!

 我們認為曾版的方案稍微理想,但還是有重大瑕疵:為何家戶總所得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才要課稅?按照「所得稅」的基本精神,應該是「有所得就應該課稅」,那麼不管家戶總所得是多少,難道不是應該將證券交易產生的淨所得全部納入課稅所得來依照所得稅法繳交累進稅率嗎?為何要附從於財政部,非得要有一個高額的門檻才開始繳交證券交易所得稅呢?一種可能的理由是:證券交易在交易時已經課徵了證券交易稅,因此就免除低額證券交易所得的部分。但這種作法是不合理的,依照稅負不宜重複課徵的基本原則,既然財政部對於證券交易要課徵所得稅,就應該同時廢除證券交易稅才對。當然,證券交易稅一年平均約為九百億到一千億元,政府不太可能放棄它,因此,這次的資本利得稅改革其實只是半吊子改革,目的是要消弭民眾對於「所得分配不公」、「富人享高所得卻不課稅」的反彈而已,並不是要追求「租稅正義」或「租稅公平」!

 西方先進國家對於證券交易所得當然是納入總所得來課徵累進的所得稅,其稅率自然家家不同,這也是曾版較為可取之處。但是先進國家不會弄個高額的門檻,讓證券交易所得不到這個門檻的家戶就不用繳交證所稅,這在邏輯上完全不通,只是為了縮小「打擊面」,減少來自財團富人們的反對,增加方案通過的機會而已。然而,如何處理這個部份正好可以顯示這項方案到底具有多少的理想性,執政黨和政府是否在追求真正的改革,或只是在應付民眾的不滿,而顯然我們的政府不是在追求真正的改革!我們的總統空有執政黨「黨主席」的名號,但卻沒有為真正改革所需的方案背書、尋求「黨員同志」支持的勇氣,因此會讓政府提出這種讓人洩氣,真是個「四不像」的東西,然後還振振有詞地「自我感覺良好」!這個政府從執政以來,真正做過有魄力的事情,就只有「油電雙漲」這件事,來得又急又猛、說漲就漲。但真正需要魄力來說服國會議員、讓小民心服口服的證所稅改革,立刻顯現出和財團、富人站在一邊,只對百分之一的炒手下手,而且開了一道寬門讓他們從容閃過,卻又捨不得放棄大額不應該繼續課徵的證券交易所得稅!

 我們不得不說,我們對於這次財政部的證所稅改革完全失望-這是一個沒有理想、沒有魄力、見錢眼開的政府!馬總統如果還想要有「歷史定位」,請重新規劃證所稅改革,並沾鍋下海去推動其立法,否則其歷史定位大概就是沒有理想性、屈服於富人財團的偽君子集團領袖而已!


2012年4月10日 星期二

民粹鄉愿都不能提高效率 (蘋果日報 論壇 2012.4.11)

 

民粹鄉愿都不能提高效率(杜震華)



2012年04月11日


媒體報導「台電及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小組」已經成軍。經濟部已經在內部規劃,要求台電和中油的年度事務性費用至少節省10%,目標分別為25億元和30億元,原物料採購成本各約50億元和20億元;年度用人費率必須低於前三年度平均用人費率;取消或調降員工福利;改善小組至少開會運作一年。






看到這些還沒有開會就已經有的「結論」,其實蠻令人憂慮。改善小組雖有21位成員,涵蓋各層面菁英,但官方本身和可掌握的代表就達過半數的12位,人多嘴雜的情況下,結果極可能就是以經濟部的意見為意見,也就是上述媒體報導的「結論」!
但這些「結論」如何產生令人納悶:為何事務性費用要刪減一成,難道過去都浪費了這麼多,還年年領取高額年終獎金和績效獎金?為何原物料採購成本可以刪減50和20億元,難道過去一直有浪費或中飽的情事卻都睜眼而不察?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是不是應該先提交調查局和監察院處理整頓一番?
更嚴重的是,一旦這些「結論」確定下來,難道未來不管生產量多寡,事務性費用和採購成本都要依照這個標準?如果還能有變動,又要如何追求績效?上述「結論」顯然只是為了要消弭各方的不滿而已,不是長期的正辦;因此,其決策模式可稱為「民粹決策」!


應訂可長可久機制


而如果在這緊要關頭,先以「民粹決策」來應付民意,未來壓力緩和之後就因循苟且,以選舉考量來繼續討好公營企業員工,不以長治久安的制度來追求公營企業的效率化,則不僅喪失了一次良機,也讓政府成為一個「鄉愿」的政府,未來選舉會因民意反彈而付出更大的代價,反而得不償失。
筆者以為,政府最佳的策略,是利用此次機會好好制訂出一套可長可久的機制,讓公營企業在這個機制下,自動自發地追求績效的改善,不必靠外界的「外行」監督和指導。除極少數為了國家經濟安全而衍生的支出外,可以非常清楚地展現這幾個企業的績效,依照一個客觀的機制去決定年終和績效獎金。
這樣的機制,其實應該和經濟學中的生產要素(土地、勞動、資本)掛鉤,也就是要衡量每用人單位成本、每資本單位成本、每土地單位成本平均生產的成品產量。在綜合三種生產因素的績效之後,得到一種綜合績效,來觀察當年和前一年的比較,來獲得客觀評定年度績效的基礎(也許再考量減碳成效)。即使油品和電力的種類或生產模式不一,但也可以設計出各種合理的轉換公式,來綜合出「產量」,以計算各種生產因素的單位生產力。這種績效不會受到「緩漲」或「漲半」等價格變動的影響,是一種合宜的績效評量標準。若今年一刀就要砍掉一成的成本,過於嚴苛與專斷,應該比較一下其他發展程度類似國家可比較的公營企業成本狀況,再決定刪減的程度,否則會產生流弊。例如,若強迫大量降低購買成本,可能會大幅增加二氧化碳排放;若強迫刪減業務費用,可能產生公安意外!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次改善小組的成立是一個良機,政府千萬別搞砸了!



作者為商研院商業政策所所長



2012年4月3日 星期二

油電漲價的配套措施何在 (台灣時報 社論 2012.4.3)

油電漲價的配套措施何在?

選前凍漲,選後大漲,人民難以接受,更讓其他產業有跟進的正當理由。

 經濟部四月一日下午宣布,汽柴油價格從四月二日凌晨起取消「緩漲」,回歸「浮動調價公式」機制,也就是九八、九五和九二無鉛汽油每公升將分別調漲三點六元、三點一元和二點三元,柴油也將調漲三點三元;而且未來將會「漲價全漲」但「降價減半」,以收回還沒有漲價回收的二點二元。儘管台灣中油宣稱今年還是會虧本一百七十億元新台幣,讓累積虧損達到三百六十三億元,但民眾還是怨聲載道,漏夜排隊加油者絡繹於途!

 我們完全瞭解,在國際能源(包括石油)價格高漲之下,台灣無法自外於國際行情而逕自維持不漲的狀態,否則中油和台電破產之後還是要以國庫加以彌補,耗用的還是社會大眾的資源。然而,在百物齊漲、失業率仍高、薪資上升無力的此時此刻,我們還是必須要求台灣中油和經濟部,以及即將陸續跟進漲價的台電公司,提出一些消費者關切的配套措施,也做為政府追求「幸福經濟」、「有感經濟」的參考;否則兩年後大型選舉陸續上場時,民怨還是會讓執政黨難以招架!

 我們要求台灣中油的配套措施如下:其一、儘速公佈中油和台塑兩家公司人事成本的比較,以及我國類似發展程度國家國營石油公司的人事成本占總成本及營收的比例。由於台灣的國營企業薪資水準和福利發放相對其競爭者都屬偏高,其中固然有專業技術之因素,但如果相較於類似的他國競爭者仍然偏高,極可能就屬於濫用市場力的自我圖利部分,必須有所處理來降低成本。

 其二,儘速計算這幾年每單位實體產量之平均資本、人力和土地成本,或平均每單位資本、人力和土地之產出,並且和發展程度類似的國營石油公司比較,以讓外界瞭解在沒有價格影響之下,中油實際上的生產效率如何變化,做為今年年終獎金評定的參考。由於各大國營企業之年終獎金經常評定為四點六個月,和營業大虧的年度盈餘狀況完全背道而馳,但政府卻每每解釋為「承擔政策任務」的結果,其實際績效是足堪支持獎金的。這種說法無法取信於民,只有提出不受定價影響,但符合經濟學生產效率衡量的每資本生產量、每勞動生產量的變化及國際比較,才可能讓獎金的發放讓人心服口服。如果無法提出比較,吾人高度質疑其發放不具公平性!

 另外,我們對行政院及經濟部亦有如下的要求:其一、每次在選舉之前,政府就會以「安定民生」、「穩定物價」為由,執行「凍漲」的措施;其真正目的其實是為了有利於選舉。我們要求既然有浮動價格公式,要符合市場經濟運行模式,就要嚴格執行;不要「選前凍漲,選後大漲」,令民眾難以適應。因此,我們要求行政院宣布,未來完全依循浮動油價公式調整價格,讓油價完全回歸市場,不會造成選舉導向之「誤解」,要照顧弱勢民眾則透過其他方式為之。

 其二,既然本次汽油價格要回歸浮動油價機制,其實可以分多階段循序調回,沒有必要一次調漲如此巨大之幅度,造成其他相關產業有充分的理由跟進大漲,對通貨膨脹造成巨大的壓力!如果選前能夠忍耐如此之久,為何選後不能分階段逐步到位,偏偏要讓百業有跟進大漲的藉口?這豈是正在追求「幸福經濟」的政府施政該有之模式?因此,我們要求行政院宣布,未來如果以任何因素緩漲或凍漲,則未來價格調整也會以類似時間逐步調回正常價格,不會以一次或數次調足。

 油價調漲雖然已經定案,但電價上漲即將上場;如果這些配套都無法提出來安撫民怨,恐怕會讓後續的價格調整難以成形,政府務必高度重視以化解社會疑慮!


2012年4月1日 星期日

支持適當配套的電價調整 (蘋果日報 經濟人語 2012.4.2)

支持適當配套的電價調整(杜震華)


 


20120402


 


用電價格的調整已經沸沸揚揚討論了一段時間,只要對台電當前營運狀況稍有了解的話,幾乎沒有人會反對調整價格來維持健康的營運。迄今為止,之所以會產生如此顯著的質疑乃至於反對聲浪,多半是一些「非經濟因素」影響。雖說一家公營企業在高度政治化的台灣很難避免所有的疑慮和批判,特別是在日本福島核電事故之後,但如果台電和政府能做出適當的努力,應該還是可以化解社會的疑慮,回歸正常的經營模式。
從民國92年以來,國際燃料價格大幅上揚,但是在強調民生和受選舉制約的台灣,特別是攸關生產的公用事業,卻難以適當反映成本,造成台電公司在民國95年後就年年虧損,到今年(101) 5月底累計虧損將超過資本額3300億元新台幣的一半,即1650億元。如果燃料價格仍然居高不下,而電價還是無法調漲的話,台電在明年底將累計虧損3834億元,超過資本額而實質宣告破產!事實上,目前台電一度電的平均成本是2.82元,售價卻低到2.60元,堅持不讓台電調整價格當然不合理。以去年住宅用電每度2.76元而言,國際能源總署34個會員的電價中,完全不產能源的台灣居然是第二低的,比起香港3.89元、新加坡5.25元、英國5.30元、日本7.34元、德國10.28元、丹麥11.26元,實在偏低過多!
當然,台電是一家國營公用事業,政府不可能讓它破產而停止經營;屆時只能以國庫撥款增資讓它繼續苟延殘喘。然而,國庫撥款用的是社會大眾的資源,國庫空虛之下將難以從事各種建設;鉅額虧損下的台電也將無力進行相關努力,營運效能弱化之下的惡果還是要由社會大眾承擔,這卻是許多人沒有想到或不願面對的!






台電福利偏高惹怨


但是,身為一家國營企業,在台灣近年來景氣不佳、失業攀高下,台電員工的平均薪資、獎金和各種福利相對偏高,的確很難讓一般民眾心服口服。因此,台電有必要對其人事成本比例的「國際比較」提出清楚的說明;如果是低於其他多數國家,則要維持高待遇、高獎金、設立多少個副總,外界也難以置喙;但如果高於多數國家,就有必要進一步檢討改進,以平民怨。
身為全國最大的國營企業,和人民息息相關,台電應維持親民形象,盡速移置到處令人膽戰心驚的輸、變電塔、開放無安全顧慮的公共設施給鄰里優惠使用、強化敦親睦鄰工作(不是變相補貼民意代表)、提高核能電廠安全性和對周邊居民的災變安全計劃、盡速移除蘭嶼核廢料(目前可以考慮兩岸合作解決了)、努力開發新能源和發電比例。目前電價調整所面對的不是要不要調整,而是要如何調整。台電擬出的方案其實已顧及小量和身障用戶,但如果搭配提出上述該努力事項的配套方案,自然獲得社會認可、讓經營回歸正軌、讓台灣不要內耗!


〈經濟人語〉作者為商研院政策所所長、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