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6日 星期日

國發基金使用 不可兒戲 (中國時報 時論廣場 2008.11.17)

國發基金使用 不可兒戲


  • 2008-11-17
  • 中國時報
  • 【杜震華】


     在全球金融海嘯的衝擊下,可說是百業蕭條、商不聊生。為了協助企業度過難關,政府要將原來規模二千億元的「國家發展基金」擴大為一兆元,以備隨時「進場護盤」,防止骨牌式的企業倒閉。


     最新的發展,是台灣的DRAM(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產業正遭逢大幅虧損,行政院準備由國發基金提出一千億元的企業改造計畫,對廠商直接入股來挹注資金,同時要求大股東同步增資,並要求廠商提出自救方案,以達紓困效果。這計畫近日將提報行政院會討論,最快「一兩周內」就可正式上路。經建會表示政府的大原則是「救產業,不是救個別企業」;因此將增加一道策略性的評估,讓評估增加為三道審核程序。


     我們對於如此重大政策,居然在「最快一兩周內」就要上路,感到憂心。這項政策顯然存在著兩大問題:一是「救產業」沒錯,但是要救哪一種產業,以什麼標準來篩選,政府迄今沒有任何說法。二是「三道審核程序」其實無法保障民眾高度質疑的「利益輸送」問題不會發生。


     以經濟學理來看,當政府要以國家資源介入某種產業時,必然是選擇其「關連效果」最大的產業為對象。今天,所有的產業都面臨寒冬,一樣都需要「紓困」。為何DRAM產業就比其他產業優先?它的投資是巨大沒錯,但高投資和高風險是伴隨著高利潤,不應該是優先協助的理由||除非它的「產業關連效果」大於其他產業;只要一垮,失業和後續連帶關廠將多於其他產業。


     然而,這種「假設」需要實證資料來支持。筆者的直覺是,台灣的DRAM產業雖然資本技術密集,但基本上還是代工業,並沒有核心技術;加上其屬於上游產業,且雇用勞工有限,總關連效果不大。傳統房地產傳統產業反而擁有龐大的上游連鎖效果,任其倒閉才會引發大量失業和關廠。況且,DRAM產業除新進者以外,多屬於高薪高獎金員工,在同處於失業的情況下,會比其他產業員工更有能力度過失業期才是。


     因此,以DRAM產業為優先紓困對象,並沒有充分的理由||也許,純粹只是因為他們的老闆比較有機會接觸到政府高層,而政府的產業主管在這些廠商存活下來之後,發展「第二春」或兼職有更好的機會而已!套句學術用語,是這種產業的「尋租」活動較為明顯而且有效罷了。


     其次,政府迄今無法提出一套良好的監督機制,來確保紓困結果不會變成「利益輸送」。雖然擴大國發基金的政策在經過蕭副總統說明之後,反對的聲浪獲得抒解,但各方都還是要求要有足夠的「監督配套」;特別是在前國家領導人都因為貪瀆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之下,社會上根本沒幾個人對政府官員的操守具有信心。在這種情況下,動輒數百億元的紓困個案(即使是「入股」),必然涉及個股的漲跌,以及事後的公司獲利,政府不能在沒有讓人民放心的「涉案官員」監督機制下,就將社會大眾的大把鈔票往廠商身上拋去。


     也許,在「不明財源罪」通過立法,加上參與紓困決策的官員的三等親屬在廠商提出紓困申請之後,就不得購買該廠商股票;甚至於「涉案官員」在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專兼職於獲得紓困的企業內,等情況之下,這項政策才有討論的空間。快速實施本項政策的結果,極可能重演前朝政府的貪瀆弊端,政府必須高度戒慎。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家發展所副教授,台灣競爭力論壇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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