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1日 星期日

政府不知新貧痛苦 (蘋果日報 經濟人語 2007.10.22)

 


近日台灣媒體對「新貧族」的分析報導,引起了政府與媒體之間的一番爭論。媒體的論點是國內近年來所得成長停滯不前,所得分配又趨於惡化,產生所謂的「新貧族」,要政府解決問題。行政院主計處迅速回應,認為以每人衡量的所得並未倒退;媒體以每戶報稅所得分析,因家庭規模減小而失真,誇大了所得差距。


 


 吉尼係數統計費時
政府的反應快速,令人激賞。但是回應中質疑媒體以家庭所得最高五分之一者所得和最低五分之一者所得之倍數分析,在描述所得分配上不夠精確,應該使用完整呈現所得分布狀態的「吉尼係數」(Gini coefficient),但自己卻沿用媒體的分析方法,認為倍數已由2001年的6.39倍降為6.01倍,優於新加坡的31.9倍、美國10.7倍和日本6.2倍,在國際上「尚屬平均」,言下猶有自豪之感!
吉尼係數的確是衡量所得分配的較佳指標,其數值在1(完全不平均)和0(完全平均)之間。但由於統計工作浩繁費時,各國通常在需要時才進行統計。依照世界銀行現有的最近資料,國際間吉尼係數最高(所得分配最差)的國家是那密比亞(0.74),其次是賴索托(0.63)、獅子山(0.63)、中非(0.61)、波札納(0.61)、玻利維亞(0.60)、海地(0.59)、哥倫比亞(0.59)、南非(0.58)、巴拉圭(0.58)等國;最低的則是丹麥(0.25)、捷克(0.25)、瑞典(0.25)、日本(0.25)、挪威(0.26)、斯洛伐克(0.26)、波士尼亞及赫塞哥維納(0.26)、芬蘭(0.27)、匈牙利(0.27)等國。主要的先進國家通常在中段:美國(0.41)、英國(0.36)、義大利(0.36)、澳洲(0.35)、法國(0.33)、加拿大(0.33)、荷蘭(0.31)、德國(0.28)。


 


 台灣曾是全球典範
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顧志耐(Simon Kuznets)早在40多年前就發現,所得分配隨著經濟成長而呈現惡化,其後又因機會普及和政府政策而逐漸改善。觀察個別國家,近40年來,重視所得分配的福利國家有極大之改善:芬蘭由0.46降為0.27,瑞典由0.39降為0.25,丹麥由0.37降為0.25,挪威由0.35降為0.26,德國由0.45降為0.28,荷蘭由0.42降為0.31,法國由0.50降為0.33,日本由0.39降為0.25;特別強調資


本主義或新自由主義的美國,則是由0.34反升為0.41,成為主要先進國家的反例!
台灣在1953年完成土地改革,讓吉尼係數由0.50降到了1978年的0.29,優於諸多強調公平的社會主義國家(包括中國大陸),成為全球「成長」與「公平」兼顧的典範,寫入所有經濟發展的教科書中,被稱為「台灣奇蹟」。國際經濟專家都知道,台灣除了經濟成長不亞於韓國,所得分配更勝於韓國!這也促使顧志耐和克萊恩(L. Klein)等諾貝爾獎得主頻頻造訪台灣,表達友善和推崇之意。
藍軍執政末期,台灣所得分配逐漸惡化;政黨輪替後,所得五等分高低倍數居然由2000年的5.6倍劇升為2001年的6.4倍,就算目前回降到6.0倍,仍然難看。目前大約0.33的吉尼係數,不僅已落後上述歐洲諸國,也已經在韓國(0.32)之後!政府政策失當,一方面讓自殺率飆升、遊民滿街,另方面卻拿台灣和所得向來就不平均的新加坡及美國相互比較,才能讓台灣「勝出」,誠令人有「今夕何夕」之感!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發所副教授、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


 杜震華


 


3 則留言:

  1. 教授您好。

    不知道教授關於南韓吉尼係數的資料來源是哪裡,我遍尋不著南韓最近的吉尼係數資料,望教授指教。

    [版主回覆10/22/2007 12:00:54]南韓資料得自於世界銀行2007年版的World Economic Indicators
    不知道台灣還有沒有 我這本是透過Amazon購得 加上運費大約台幣2000元
    這項資訊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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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教授您好。我找到一些新的資料,似乎有點衝突,還是統計方法或母體的不同所造成呢?
    像是主計處在我國與主要國家所得分配之比較〉所提及的。
     
    http://chinese.chosun.com/big5/site/data/html_dir/2007/02/07/20070207000013.html
    2003年吉尼系數達到0.341,而2005年達到0.348,去年則達到0.351,說明收入不平等程度一直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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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嗯,教授抱歉,又打攪了。

    我找到資料了,確實是因為統計方法不同所造成的差異。
    在《95年家庭收支調查》主要結果表中,〈第七表 世界各國家地區所得分配狀況〉有寫到。
    http://fies2.tpg.gov.tw/doc/result/95/a11/Year07.doc

    南韓為韓國社會指標2006,(a)為引用全國性家庭收支調查,且不含單人戶及農家之所得總額,(b)係都市薪資家庭(亦不含單人戶及農家)之所得總額。

    而a為0.352,b為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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