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7日 星期二

自貿談判 要快不要草率 (經濟日報 社論 2012.8.7)





自貿談判 要快不要草率



 



















【經濟日報社論】



2012.08.07 01:39 am



 



在多方壓力之下,馬總統多次表示,會每月親自督導ECFA和其他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進度,顯示政府已將拓展台灣經貿機會置於最高優先施政地位,值得肯定。行政部門迅速配合總統期望,宣示將於年底前完成簽署ECFA後續的「服務貿易協議」,明年底前完成「貨品貿易協議」。


 


然而,國際間自由貿易協定的簽署,已經成為非常專業的經濟發展策略。要完成一個自由貿易協定的簽署,除了「個別研究」、「雙方共同研究」獲得肯定的結論,再進行正式諮商以外,還會對彼此產業進行大量的詳細研究,以獲得向對方免除關稅或開放市場的參考。而原產地規則和市場開放的模式,更成為彼此攻防的重點。如果沒有足夠研究,則在諮商過程中可能被對方牽著走,或是在簽署後發現成效在預期之外。


 


兩岸ECFA早收清單諮商期間,曾經傳出我方積極爭取將小客車列入,卻被大陸以我方整車多以進口零件組裝而成,自製成分不高拒絕列入早收,讓汽車業者扼腕的案例。這個案例早已預告了後續諮商將極其困難,因為它涉及了「原產地規則」的寬嚴度。如果「原產地規則」採取嚴格標準,就會造成較高的限制性,讓許多產品無法符合原產地要求,使得貿易協定提供的優惠形同虛設;因此,國際間「原產地規則」如何設定,已經成為自貿協定浪潮之下,各國的攻防重點,甚至成為一種新型態的「產業保護工具」。韓國和美國簽署的自貿協定其實就包含大量以個別產品為適用對象的原產地規則,顯示兩國對這個議題的研究和使用已經非常嫺熟。


 


由於原產地規則的限制和執行成本不一,自貿協定實際上的「利用率」會受到不同的影響。研究指出,東協廠商利用東協自貿協定優惠關稅出口的比例只有兩、三成;中國大陸利用中國東協自貿協定對東協出口的優惠關稅利用率更是低到不足一成;連資訊程度較高的日本廠商利用優惠關稅的比例也只有三到四成。亞洲開發銀行最新的調查顯示,東亞廠商使用自貿協定優惠關稅的比例已有提升,但沒有一個國家超過五成,遠低於北美的八成、歐盟GSP的五成或歐盟和非加太國家間科托努協定的九成。亞洲廠商較少受惠於自貿協定的原因,當然和原產地規則的限制性和執行成本偏高有關。


 


因此,如果只想快快簽署ECFA的後續貨品貿易協議和服務貿易協議,卻沒有足夠的分析研究、瞭解各種成本和效益,擬定各種攻防策略和開放模式,只想簽署協定而無力設計出理想的「自由貿易」,極可能被對方牽引卻無感,到頭來完全背離了預設目標。舉例而言,如果小汽車的原產地規則嚴苛,會不會屆時台灣的汽車零組件廠全部遷移到對岸,來滿足協議中設定對岸的原產地規則要求,再對台灣大量出口整車?如果是,那麼台灣的汽車產業在保護50年後大概就壽終正寢、下台一鞠躬了。


 


上述的汽車,只不過是眾多產業中的一例;我們其實非常擔心,政府的研究機構、主談代表們,對於諸多原產地規則不同的設定模式對我國產業帶來的影響為何,到底弄清楚了沒有;而我們在既有的產業政策之下,要採取何種原產地規則模式,可有攻防策略的規劃?


 


如果因為馬總統每月要盯進度,執行部會就準備不足,急著去談出一個結果,草率地簽署ECFA後續協議及與其他國家的協議,則原來被我國視為發展利器的自由貿易協定,有可能寫出台灣沉淪的另一新頁。


 


2012/08/0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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