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7日 星期三

為台灣利益 勿理盲濫情 (聯合報 A15版 2012.3.7)





為台灣利益 勿理盲濫情



 



















【聯合報杜震華/商業發展研究院政策所所長(台北市)】



2012.03.07 01:56 am



 



在一陣朝野衝撞之後,行政院終於做出在「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的原則下,「有條件開放」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的牛肉進口;並強調未來若證明對人體有害,會立刻禁止進口。


 


這應是我國在目前國際環境下最好的決策,若各界繼續要求政府不惜任何代價寸土不讓、堅持零檢出的話,顯然超過理性思維,徒然應驗台灣是一個「理盲而濫情」的社會而已!


 


目前的國際經濟環境對台灣相當不利,台灣左有中國大陸快速崛起,右有韓國超速前進,如果不趕快營造一個相對自由的貿易環境,經濟前景將十分悲觀。特別是最主要競爭對手韓國,已簽署了十一個自由貿易協定,包括三月十五日生效的美韓自由貿易協定,百分之八十五的工業產品將立即免除關稅,其他的則會在十五年內陸續免除關稅;這將造成我國對美、對韓的出口都產生相當排擠效果。


 


其實,韓國和東南亞各國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早在二年就開始讓九成的彼此貿易逐步免除關稅,台灣在不知不覺中已經逐步喪失出口競爭力,但是大部分國人都不知道、也沒有興趣知道這種不利的國際競爭環境對我們出口的殺傷力。只要喊出「保護國人健康」、「不該屈服於外力」,就可以「政治正確」地獲得掌聲,連應該理性客觀的學術界也在看風向行事,或者將頭矇在砂中「不表態、沒意見、保平安」,令人遺憾!


 


事實非常清楚,不讓這種美國牛肉進口,就不會有台美貿易投資架構協定(TIFA),而沒有TIFA就不會有台美自由貿易協定,沒有台美自貿協定,台灣對美國出口就無法應付韓國和新加坡等國免關稅的競爭。除了影響出口和經濟表現,還會讓台灣經濟進一步鎖進中國大陸。


 


因此,在可控制的範圍內,讓這種美國牛肉進口是政策設計問題,而不是要或不要的問題。如能抗拒這種美國牛肉,經濟又能順利發展,那麼韓、日為何要屈服,同樣採取有條件接受的模式?我們是什麼國家,要求政府要比韓、日更有勇氣去抗拒,就是義和團式的匹夫之勇;反對團體的力量應該放在要求消費者在清楚標示下不要去消費此種美國牛、監督政府嚴格把關、嚴格監督清楚標示、要求政府取得資訊或自行實驗來瞭解這種美國牛的影響!


 


反對者似乎認為,國人的人命價值比美國人的要高,因為美國人可以吃的牛肉台灣人就是不能吃。只要清楚標示,願享受美味、但承擔某種風險的人就去食用;不願承受風險者就放棄美味,這不是兩全其美?我們不會因開車有車禍風險而放棄開車,吃魚有魚刺鯁在喉嚨的風險而不吃魚,不是類似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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