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5日 星期四

考績法修正案面面觀 (台灣時報 社論 2010.3.26)

「考績法」修正案面面觀


 近日考試院對於「公務人員考績法」的修正,要求各公務機關考績被評為丙等的人員必須達到百分之三,而連續三年獲得丙等的公務人員,則必須加以解聘。這個修正條文引起多方議論,迄今仍爭執不休。我們認為,類似如此重大的政策,卻沒有充分的研究支持,乃至於提出的機關無法對政策提出有力的辯護,導致各方混戰不已,已成為我國政策之通病。政府宜記取教訓,未來在提出各種重大政策之前,務必審慎周延,以免混戰連連,導致行政效率低落,延緩國家進步!

 其實,一個進步的政府,要求其公務員服務績效,而以訂出劣等比例來嚴加考核的方式當然無可厚非,甚至應該肯定其積極任事才對。然而,我國是一個後進國家,諸多先進國家的作法如何?其績效又如何?這些基本的資訊,在研提此項規劃時,是必要的資訊基礎。此外,國內專家的意見如何?一般公務員的看法如何?如果加上某些配套,公務員接受的程度又是如何?這些值得參考的研究資訊,都是重大政策研擬之前必要的資料。只是,從此事件曝光迄今,考試院並未提出類似的資料,顯示其決策並未以此類資訊作為基礎,而只是透過某種機制認定這會是一個「適當」的比例,可以強制獲得淘汰不良公務人員的「效果」,這種決策模式實在有欠周延!

 進一步思考,以民間企業的淘汰率往往在百分之五到十之間來相互比較,百分之三的丙等比例不高,而且要連續三年才會被淘汰,這樣的標準一點也不算高。悠遊卡公司董事長連勝文甚至認為應該訂百分之二十才行,而他主持的悠遊卡公司也定下了一年兩次評鑑,兩次都拿丙等就要走路的新制!但是,也有前考試委員認為訂下比例會窒礙難行,因為行政院曾經在八個機關試辦過僅要求百分之一的丙等考績制度,就有四個機關打不出來,這種制度還是有可能成為大家輪流拿「丙等」,或成為主管藉此打擊異己的工具﹗

 這種思考並非無理,一項對台北市基層公務員的調查結果顯示,居然有高達百分之八十九的員工反對明訂百分之三的比例,主要就是憂慮新制度淪為上級長官整肅異己的工具。這樣的憂慮在我國應該是合理存在的,特別是在藍綠惡鬥激烈的情況下,難保政治立場不同的長官不會如此。然而,沒有明訂丙等比例,在民意要求績效的情況下,有可能提升績效嗎?以目前台灣的官僚文化看來,似乎不太可能,畢竟在鄉愿氣氛濃厚的台灣,沒有人願意作為射出第一槍的「殺手」。

 我們的建議是:由提出這項草案的考試院,以及主張行政革新的行政院本身,先試行兩年作為示範,如果有勇氣提案的考試院,以及強調政府行政效率必須革新的行政院本身,都無法做到該修正草案的要求時,那就表示這種革新在台灣不可能成功,不必大力推行到其他部會來「擾官」了。試行兩年的目的,在於給予這項改革一個修正的機會,如果實施一年發現有問題,經過修改後的第二年實施成功,還是可以推廣到所有公務機關,讓這個改革的辦法可以有效提升全國的行政效率。

 我們經常看到對岸的各種革命性政策以「試點」的方式先進行實驗,其優點在於如果有缺失時還有機會在推廣到全國之前加以改正,這種模式當然也可以用在台灣。而提出的機關本身,以及要求行政革新的行政院,當然就是最佳的試點。只要兩個機關實施成功,就顯示該項政策的確具有可行性,其他機關自然要加以配合。即使部分機關有其特殊性,只要稍加修改應該就可以適用,沒有人可以悍然拒絕或反對一個已經試驗有成的政策!

 最後,我們還是要呼籲政府,別再提出沒有充分資料支持的政策,如果連提案機關本身都有人反對的政策,實在缺乏正當性和說服力,請不要再出現這種案例!


2010年3月20日 星期六

捷報(台大校運會)

捷報:


版主參加台灣大學第60屆校運會男教職員鉛球甲組(51歲以上者),以7米38獲得獲得亞軍(鉛球重量16磅)。除獲得獎牌獎狀、T-shirt、背包以外,將獲得社科院四千元禮金。另外參加男教職員甲組1500公尺競賽,獲得第四名,未獲得任何獎品。版主今年成績比起去年稍微退步 去年拿到鉛球金牌 今年來了一個由乙組升上來的高手 以8米20奪魁 明年版主可能就會從台大退休 大概不會再參加校運會了 美好的戰爭我已經打過了 大家加油 勤練體魄 為國為家打拼啦


2010年3月14日 星期日

二流政府招不到一流企業 (蘋果日報 經濟人語 2010.3.15)

<經濟人語>二流政府招不到一流企業(杜震華)


20100315蘋果日報


 


日前歐洲商會和媒體餐敘,除了表達盼望加速簽署ECFA之外,也希望政府提供勞工政策、企業和個人所得稅等配套,才能吸引到跨國大企業來台投資。然而更令人矚目的是,台灣拜耳總經理透露,拜耳最近選擇在新加坡設立研發中心,後來才發現台灣提供的優惠其實不比新加坡差,但我國政府的宣傳比起新加坡相對被動,新加坡政府官員是年年主動來公司拜訪!


 


這令筆者想起另外幾件新加坡爭取人才和企業的案例。一位英商德記洋行的前執行長在餐會中透露,新加坡為了爭取台灣這位傑出人才,曾經在長達十餘年的期間,年年由貿易發展局的官員飛到台灣陪同這位專業經理人打高爾夫球,遊說其前往新加坡任職,並提供極為優越的待遇。最後了解這位國人因雙親年邁不願離開台灣之後(這竟然是台灣的競爭優勢),仍殷殷垂詢如何改善新加坡來吸引人才前往之道;聞者莫不動容驚嘆。


 


原地踏步缺乏衝勁


筆者唐姓同事曾在香港任教十餘年,研究表現十分出色。他透露新加坡教育部長曾以親筆函邀請他到新加坡任教;不僅將主動提供他永久居留權,還提供他小孩從中學到大學的全額獎學金;而他也是因為雙親年邁而決定回到台灣,聽聞者亦無不感慨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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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筆者參與經濟部亞太營運中心可行性研究時,訪問不少新加坡政府部門和跨國企業。新加坡官員告知筆者,全球最大的硬碟機製造廠商希捷(Seagate)就是擔任總理的 李光耀 先生親自拜訪其美國總部,允諾全力配合其需求之後,才獲得這家最先進硬碟廠的投資,並成為全新加坡第二大的企業僱主!



看看新加坡官員「求才若渴」、「求商若渴」的積極性,對照我國不少官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態度,其反差真不可以道里計數。問題出在哪裡,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人才一樣優秀,但誘因不同表現當然不同。新加坡官員待遇高,部長月薪在新台幣百萬以上,官員們當然心無旁騖,對公務戮力以赴。另外就是「圖利罪」扼殺了官員的積極性,迄今還是無解,也沒人想解決這個問題!

看看近來在台灣電視上的新加坡旅遊廣告,不僅「賭場」開始營運,環球影城和其他吸引人的多項新設施,令人看了就想去體驗體驗。為何一樣是華人,新加坡年年有新東西,我們卻幾乎是原地踏步,沒什麼事是規劃良好、無從挑剔、乾乾脆脆、擇善固執、一氣呵成的!台灣的政府官員素質一流,進了公部門卻只能組成二流政府,並獲取三流的薪水,更經常被難堪的國際比較而被要求一流的績效。其實,如果要達成馬總統的競選承諾,只要讓官員發揮其應有的積極性就可以成功。但是,香港、新加坡和諸多西方國家都做得到,行政院「研考」了數十年效能還是如此。優惠不少於別人,企業卻根本不知道,我們只能感嘆:「二流政府招不到一流企業﹗」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發所副教授、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博士


 


2010年2月26日 星期五

租稅政策應審慎評估 (台灣時報 社論 2010.2.27)

租稅政策應審慎評估

│在不妨害國家利益前提下,政府本來就應該照顧全民,刪除「營運總部」租稅優惠仍須三思。

 「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在行政院院會中做出決議,將刪除原來的第三十條。該條文提供全球五百大企業在台灣設立營運總部時,可以獲得百分之十五的營業所得稅優惠,低於一般企業的百分之二十。在遭到行政院決定刪除之後,受到衝擊的四大企業嚴厲抨擊,並且上電視談話節目爭取恢復,也引發社會不同議論。我們呼籲政院務必謹慎從事,以免在關鍵時刻做出錯誤決策,扼殺了國家經濟發展的重大契機!

 事實上,任何公共政策的決策基本原則,都應該要有「成本效益分析」做為決策的基礎。如果一個決策的「效益」顯著大於「成本」,而且沒有其他重大的政治或社會成本時,那麼這樣的決策就可以採行。依這種基本原則來看,我們很遺憾地發現,無論是支持或反對這項優惠措施的方面,都沒有提出足夠充分的基礎,來支持自己的論述。乃至於這項重大的決策淪為一種「意識形態」的決策。如果號稱要進入已開發國家之林的台灣,還是以這種模式在進行重大決策,則國家未來的前途令人擔憂。

 支持這個作法的大企業認為:提供比原來百分之二十的公司所得稅率要低個百分之五的優惠稅率,可以讓國際大企業將其營運總部放到台灣,可能帶來「數百億」的投資和其他效益。這明明是「穩賺不賠」的生意,政府為何為了「公平」要犧牲掉這樣的「賺錢生意」?然而,沒有人提供具有說服力的資料或公信力的研究,來支持這種政府的措施是「穩賺不賠」的生意。

 相反地,行政院目前的想法認為:既然只有四家國內大廠有機會享受這種優惠,而且其他國際大廠選擇在國內投資的評估標準並不只有租稅優惠一種,因此可以取消這項優惠。但為了平息幾大企業之「怒氣」,提醒他們可以利用產創條例中的「人培、研發」獎勵條文,其效果仍然可以讓總租稅率降低到百分之十五以內,這幾家大企業應該不會有損失。

 誠如前述,我們相當遺憾這些論述都沒有相當具體的數據基礎來加以支持,乃至於政策辯論有淪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狀況,難以發現真相。但是,這種對營運總部獎勵的政策並不是台灣的獨創,新加坡的獎勵方案已經存在了二十年。以新加坡政府之精明,如果這是一項「虧本生意」,則新加坡政府不會讓它存在至今。只要參考人家的規範和作法,就可以快速產生我們自己的版本。但是,我國從十六年前推動「亞太營運中心」迄今,和其他國家比較之下所缺乏的兩大條件一是兩岸直航、二是租稅獎勵,如今完成了一大項,僅餘「租稅優惠」的情況下,似乎是在行政院近來鼓吹「庶民經濟」的「公平」氛圍下,將其率爾刪除,這讓多年來的「區域營運中心」或「營運總部」推動即將以這種方式嘎然而止,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對於質疑是否「公平」的回應其實很簡單,只要在條例的三十條中加一句話:「能夠為我國帶來顯著經濟效益者」,然後經由仔細評估,在施行細則中學習新加坡,由主管機關定下其在台灣支出和雇用人數的「適用門檻」,甚至在本文中規定「適用本條例者不得另外申請其他租稅優惠」就可以消除這種質疑,並提供廠商二者擇一使用的彈性。

 易言之,重點不在企業是否為五百大,而是它在台灣有多少的支出和雇用貢獻。但是如果刪除這項條文,其他國際企業將會在各國租稅優惠競爭下,幾乎確定轉往其他國家發展。台灣原來逐步改善的投資環境,在搭配這項優惠之下就可以吸引到的國際企業的機會,將因為缺乏此項重大優惠而胎死腹中。即使經濟部宣稱還可以申請其他「人培、研發」的租稅優惠,但由於企業總部型態不同,不見得可以適用,加上許多支出需要由政府認定,增加許多不確定性和政府可能不夠清廉而產生的「額外成本」,大型跨國企業(包括本國企業)其實不會偏好這種優惠。

 因此,台灣發展「營運總部」的努力極可能在這項決策之下前功盡棄、付諸流水。政府在短暫的「庶民經濟」氛圍下所做出的決定,可能對台灣經濟的長遠前途產生重大不利的影響。本文並不偏向大企業,但認為可以在更完善的規劃之下,讓國內外大企業絡繹前來,並且確定對台灣經濟有顯著的淨貢獻,仍盼政府對此項措施三思而後行!


2010年2月7日 星期日

展現信心 迎向「兩岸經濟協議」(蘋果日報 經濟人語 2010.2.8)

展現信心 迎向「兩岸經濟協議」


2010年02月08日蘋果日報


近日兩岸正式展開經濟協議諮商,國內媒體不僅全程緊密觀察報導,並進行各種深入剖析,但忐忑之情卻流露於字裡行間。




誠然,在過去兩岸關係緊張之下,受到對岸掣肘而無以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確讓台灣付出了相當的代價。然而,既然兩岸已經進入「和平發展」階段,而對岸也因對台灣有政治需求而可能在諮商中退讓,我方就應該利用這種難得的契機,找出台灣經濟的突破口,一舉趕上全球自由貿易趨勢!
經過一年半以來的朝野「碰撞」,政府目前在心態上已經調適到接近妥當,即將可以面對這種「試煉」矣。只要按部就班、步步為營地「按表操課」,台灣經濟的未來將會是光明在望,各種經濟指標重回四小龍之首的機會也不低。
身為國際貨幣基金會統計中的33個「先進經濟體」之一,在其他國家(不管是先進或開發中國家)都在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情勢之下,部分國人對兩岸經濟協議的恐懼相當令人難以理解。有人說台灣規模太小、中國太大,也有人說台灣成本太高、中國太低;但是,經濟規模小於台灣的澳門、智利、紐西蘭、秘魯和東協十國都無懼地和中國簽署了協議,成本高於台灣的香港、新加坡也都和中國簽署;澳洲、冰島、挪威等成本更高的國家目前也都在和中國諮商談判,難不成這些國家都不懂利害得失,競相爭取「賣國」?



與中交手磨練拳腳


其實,許多恐懼和中國簽署協議者是認為和中國簽署之後,經濟更依賴中國將妨礙其政治主張。然而這種疑慮是多餘的──20年來和中國交往的結果,並沒有讓「統派」佔上風。
更多的經濟交往,其實反而可能讓中國更了解台灣,更尊重台灣的民主和自由。近半世紀全球也沒有因為自由貿易而統一的案例,加拿大和墨西哥對美國的出口都高達八成以上,迄今也自主地屹立不搖!
豈止是在野黨無謂地恐懼兩岸經濟協議,政府其實也對自由貿易過於畏縮──即使是開發程度遠不及台灣的中國,在迄今簽署的自貿協議中,排除在自由貿易外的項目極為有限:對東協2.0%、對新加坡2.9%、對紐西蘭2.8%、對智利3.0%、對秘魯5.4%;而各國對中國也盡量克制排除項目:新加坡0%、紐西蘭0%、智利3%、泰國7%,只有對巴基斯坦彼此都保留了10%。
而我們卻在還沒有談判前,就早已表明農產品830項不開放,立刻佔了貿易項目的8%;若加上工業產品的排除項目,要達到國際慣例控制在10%以內,可真是「阿婆生子」──拼得很呢!
問題是,何不利用和中國簽署協議的機會練好拳腳,以備日後和其他國家簽署時,有信心地面對更嚴厲的挑戰呢?政府目前規劃950億元協助弱勢產業和勞工,但同樣應該早日投資農業,提升其競爭力以面對未來其他貿易協定必然面臨的開放壓力!
只要深謀遠慮、規劃周詳,兩岸協議和未來的自貿協定都是轉機;國人應該懷抱信心、迎向挑戰!




作者為商業發展研究院顧問、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



中國可利用ECFA助馬政府穩定政局 (台灣時報 社論 2010.2.8)

中國可利用ECFA助馬政府穩定政局


│以經濟規模來說,中國遠大於台灣,給台灣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優惠」,對北京而言根本不是任何問題,但能助藍營穩定政權。

 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在一場演講中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中「早期收穫計畫」清單的比例計算方式,用稅則計算對台灣有利,用貿易總額對大陸有利,我方則希望按稅則來計算。

 此項資訊相當重要,它顯示「兩岸經濟協議」中的利益分配方式涉及雙方「議價談判」的結果,而談判的結局,又是雙方依賴「議價籌碼」攻防折衝的結果。一般貿易理論認為在自由貿易之下參與者都能夠分享利得,但是分配的結果如何,卻是由彼此的議價能力來決定。因此,沒有人能夠事先肯定地預測諮商談判的結果。而這正好是檢視北京對台灣是否真正具有「善意」,讓兩岸關係朝向對雙方有利方向發展的一個重要關鍵。我們呼籲北京當局,若要爭取台灣民心,支持兩岸關係的正面發展│也就是「寄希望於台灣同胞」的話,就必須把握機會、釋放善意,以免「口惠而實不至」、擴大雙方矛盾和政治裂痕﹗

 所謂「早期收穫計畫」清單的比例,源自於世界貿易組織(WTO)貿易規範中的第二十四條對「區域貿易協定」的「自由貿易協定」規範。它允許會員們彼此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作為世貿組織「非歧視原則」(或稱「最惠國待遇」)的一種例外,但必須將此協定涵蓋「顯著地所有貿易」(substantially all the trade),也不能因此提高對其他會員的貿易障礙。條文中也允許可以提出一個「過渡性協議」,但整個自由貿易時程必須於十年內完成。

 這個規範條文中的「過渡性協議」就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法理基礎,而且在東協和中國的貿易協議中已經使用。當時還及早提出了涵蓋「調和關稅」體系中的第一到第八章(農漁產品)、約百分之五的商品貿易內容作為「早期收穫計畫」提早自由貿易的內涵,來爭取雙方的國內支持。這次,海峽兩岸為了解決台灣石化、紡織、機械、汽車零組件等貨品,面對東協和中國貿易協議完成降稅所帶來的出口競爭壓力,找出了將其列入「架構協議」中的「早期收穫計畫」清單,可說是避免往後「商品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談判將曠日費時的巧門。

 然而,雙方競爭力強、希望被列入「早期收穫計畫」清單的產業/產品,提早以免關稅待遇來搶佔對方市場的,當然不只上述那些項目,例如台灣許多服務業項目就希望一起列入,因此必須設定一個限度,以免項目過多、談判複雜而無法達成「早期」收穫。而世界貿易組織的規範並未對此種細節加以規範,自然就成為雙方諮商的內容。

 假設目前的貿易項目為一萬項,當設定涵蓋於「早收」的範圍為「項目」的百分之五時,就有五百項產品可以入列。由於台灣出口到對岸的產品相當集中,百分之五的項目可以涵蓋遠遠超過百分之五的「出口量」(或「貿易量」),這樣的免關稅對於台灣出口的促進效果自然會大於以「出口量」(或「貿易量」)來設定所造成的促進效果。反之,若以貿易量(或出口量)來設定範圍的話,對雙方就相當公平,台灣無法享有立即的「相對好處」。

 然而,這種效果都是所謂的「靜態效果」或「短期效果」,只要時間一拉長,對誰比較有利,就要看雙方在那些被涵蓋於「早期收穫計畫」的產業/產品中,生產效率提升的相對速度,有能力較快提升競爭力者就能夠隨著時間勝出。

 因此在短期內,「早期收穫計畫」範圍的計算方式或許有所謂的「比較利益」,但長期來看其意義不大,端看雙方彼此今後的表現。然而,作為談判結果的「業績」來對國人交代,當然會有其意義。而這種計算上的「比較利益」,與其提供國內較無簽署爭議的北京,當然是給爭議較大的台北,要來得好。而且以經濟規模來說,中國遠大於台灣,給台灣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優惠」,對北京而言根本不是任何問題,但對台灣的政治、經濟效果,卻可以是相當顯著﹗

 如果中國政府明智,「早期收穫計畫」的範圍計算方式,乃至於未來的談判互動模式,正是表現出泱泱大國之風、爭取台灣民心的契機,如果連這麼一點小利小惠都要和台灣計較,想要爭取台灣未來認同「祖國」,豈僅是緣木求魚,恐怕會是癡人說夢、毫無可能!


2010年1月23日 星期六

經濟隔絕中國未必是良策 (台灣時報 社論 2010.1.14)

經濟隔絕中國未必是良策

│台灣必須有信心地和中國從事經濟交往,只要提升投資環境,台灣的地位就不會被「邊陲化」。

 
 在這波的金融海嘯之下,台灣經濟受到嚴重的衝擊,少數國人認為這是和中國經濟過度交往,資金、技術和人才被其吸收,地位逐漸「邊陲化」所致。國人不必懷抱如此悲觀看法,必須善用台灣優勢、吸納中國資源為我所用,並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才能獲取全球經濟自由化所帶來的利益!

 誠然,台灣在去年的經濟成長率為負成長百分之二點五,創下二次戰後的歷史最差紀錄,落後於競爭對手韓國的負成長百分之一。然而,這個數據在全球看來並不算太差:香港負三點六、新加坡負三點三、泰國負三點五、馬來西亞負三點六,更別提先進國家幾乎都比我們要差:美國負二點七、日本負五點四、德國負五點三、英國負四點四、義大利負五點一,只有法國「較好」,為負二點四。

 不少國人喜歡拿韓國來和台灣比較,認為台灣比起韓國逐漸落後,原因在於台灣經貿過於依賴中國。其實,這種觀點並不正確,韓國雖然擁有一些國際矚目的大廠牌,但經濟發展程度迄今沒有超越台灣。由於台韓兩地物價水準差異頗大(韓國較高),以經過購買力調整過的每人國內生產來看,一九五○年時韓國約為台灣的八成,到二○○八年還是以兩萬八千美元落後台灣的三萬一千美元(雖然拉近到九成左右)。而且,近來兩國間的競爭互有勝負,鹿死誰手還不曉得:在九○年代的十年間,台灣避開了亞洲金融風暴,以平均百分之六點五的年均成長率勝過韓國的六點一;在二千年的前八年,韓國的確以百分之四點四勝過台灣的三點四,也在此番金融海嘯中稍微領先;但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卻預估台灣在今年和二○一四年的成長率分別為三點七和五點零,兩年都領先韓國的三點六和四點五,國人沒有必要看衰台灣。

 少數人士倡議的「中樞│邊陲」論點認為:語言文化相同的兩個大小經濟體在交往過程中,小經濟體的資金人才和技術必然漸漸被大經濟體的中樞所吸納,小經濟體的政經地位隨之日益下沉,終於淪為邊陲。交通越方便、交往越自由,其吸納的過程會越快。這種論點和五○年代興起的「依賴理論」極為類似,只是加上一個「語言文化相同的大小經濟體」為附帶條件。

 其實,「依賴理論」在解釋拉丁美洲二次戰後的經濟發展時,的確有相當的解釋能力。但隨著亞洲四小龍的興起,早已被證明為錯誤的,只好自我修正其理論。為何早期有解釋力而後來被迫修正,其實很簡單:早期歐美國家挾其國際市場的「購買壟斷力」,的確可以將「生產剩餘」壓榨回國,使拉美國家成為「邊陲」,但亞洲四小龍是在一個公平自由的貿易環境下進行出口,當然可以獲取貿易帶來的利得。今天,如果兩岸的貿易是在公平而自由的環境下自然導致的,沒有理由會對台灣造成當年拉美國家「邊緣化」的後果!

 只要觀察過去的香港和今天的上海(和中國比較,是語言文化相同的大小經濟體)就知道:香港的興起就是靠著依賴中國的崛起需要一個對外窗口,雖然香港的人才、資金和技術不斷往中國輸送,但外地和內地流入的資源不斷在填補和墊高它發展的基礎;上海也在和中國各地經濟進行交往,包括中國本地和外國的資源卻不斷湧進上海,上海經濟得以蒸蒸日上。因此,關鍵在於誰的吸引力大,不是誰大誰小!如果台灣和中國進一步發展經貿往來,而且台灣走在中國之前,對中國和外地有吸引力時,沒有道理資源不會湧進台灣,而只有台灣湧進中國。過去是我們禁止它的資源進來,才導致資源移轉是單向的;只要對它們開放,假以時日當然有來有往,會扭轉目前的失衡狀態!

 這當然也不表示台灣就要無管制地向中國開放。只要中國還沒有民主化、自由化、對台灣有政治野心,某種程度的管制就是必要的。而且,在受到政治打壓時,更必須適時抗議來表達不滿,爭取該有的政經權益,才是應有的作法!反之,將中國市場看成洪水猛獸,認為必須「保持距離,以策安全」,卻是另一種不健康的心態,妨礙我們利用中國、擴展世界市場的機會。我們希望國人保持高度警覺,但卻能有信心地看待和中國的經濟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