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6日 星期五
租稅政策應審慎評估 (台灣時報 社論 2010.2.27)
│在不妨害國家利益前提下,政府本來就應該照顧全民,刪除「營運總部」租稅優惠仍須三思。
「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在行政院院會中做出決議,將刪除原來的第三十條。該條文提供全球五百大企業在台灣設立營運總部時,可以獲得百分之十五的營業所得稅優惠,低於一般企業的百分之二十。在遭到行政院決定刪除之後,受到衝擊的四大企業嚴厲抨擊,並且上電視談話節目爭取恢復,也引發社會不同議論。我們呼籲政院務必謹慎從事,以免在關鍵時刻做出錯誤決策,扼殺了國家經濟發展的重大契機!
事實上,任何公共政策的決策基本原則,都應該要有「成本效益分析」做為決策的基礎。如果一個決策的「效益」顯著大於「成本」,而且沒有其他重大的政治或社會成本時,那麼這樣的決策就可以採行。依這種基本原則來看,我們很遺憾地發現,無論是支持或反對這項優惠措施的方面,都沒有提出足夠充分的基礎,來支持自己的論述。乃至於這項重大的決策淪為一種「意識形態」的決策。如果號稱要進入已開發國家之林的台灣,還是以這種模式在進行重大決策,則國家未來的前途令人擔憂。
支持這個作法的大企業認為:提供比原來百分之二十的公司所得稅率要低個百分之五的優惠稅率,可以讓國際大企業將其營運總部放到台灣,可能帶來「數百億」的投資和其他效益。這明明是「穩賺不賠」的生意,政府為何為了「公平」要犧牲掉這樣的「賺錢生意」?然而,沒有人提供具有說服力的資料或公信力的研究,來支持這種政府的措施是「穩賺不賠」的生意。
相反地,行政院目前的想法認為:既然只有四家國內大廠有機會享受這種優惠,而且其他國際大廠選擇在國內投資的評估標準並不只有租稅優惠一種,因此可以取消這項優惠。但為了平息幾大企業之「怒氣」,提醒他們可以利用產創條例中的「人培、研發」獎勵條文,其效果仍然可以讓總租稅率降低到百分之十五以內,這幾家大企業應該不會有損失。
誠如前述,我們相當遺憾這些論述都沒有相當具體的數據基礎來加以支持,乃至於政策辯論有淪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狀況,難以發現真相。但是,這種對營運總部獎勵的政策並不是台灣的獨創,新加坡的獎勵方案已經存在了二十年。以新加坡政府之精明,如果這是一項「虧本生意」,則新加坡政府不會讓它存在至今。只要參考人家的規範和作法,就可以快速產生我們自己的版本。但是,我國從十六年前推動「亞太營運中心」迄今,和其他國家比較之下所缺乏的兩大條件一是兩岸直航、二是租稅獎勵,如今完成了一大項,僅餘「租稅優惠」的情況下,似乎是在行政院近來鼓吹「庶民經濟」的「公平」氛圍下,將其率爾刪除,這讓多年來的「區域營運中心」或「營運總部」推動即將以這種方式嘎然而止,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對於質疑是否「公平」的回應其實很簡單,只要在條例的三十條中加一句話:「能夠為我國帶來顯著經濟效益者」,然後經由仔細評估,在施行細則中學習新加坡,由主管機關定下其在台灣支出和雇用人數的「適用門檻」,甚至在本文中規定「適用本條例者不得另外申請其他租稅優惠」就可以消除這種質疑,並提供廠商二者擇一使用的彈性。
易言之,重點不在企業是否為五百大,而是它在台灣有多少的支出和雇用貢獻。但是如果刪除這項條文,其他國際企業將會在各國租稅優惠競爭下,幾乎確定轉往其他國家發展。台灣原來逐步改善的投資環境,在搭配這項優惠之下就可以吸引到的國際企業的機會,將因為缺乏此項重大優惠而胎死腹中。即使經濟部宣稱還可以申請其他「人培、研發」的租稅優惠,但由於企業總部型態不同,不見得可以適用,加上許多支出需要由政府認定,增加許多不確定性和政府可能不夠清廉而產生的「額外成本」,大型跨國企業(包括本國企業)其實不會偏好這種優惠。
因此,台灣發展「營運總部」的努力極可能在這項決策之下前功盡棄、付諸流水。政府在短暫的「庶民經濟」氛圍下所做出的決定,可能對台灣經濟的長遠前途產生重大不利的影響。本文並不偏向大企業,但認為可以在更完善的規劃之下,讓國內外大企業絡繹前來,並且確定對台灣經濟有顯著的淨貢獻,仍盼政府對此項措施三思而後行!
2010年2月7日 星期日
展現信心 迎向「兩岸經濟協議」(蘋果日報 經濟人語 2010.2.8)
展現信心 迎向「兩岸經濟協議」
2010年02月08日蘋果日報
近日兩岸正式展開經濟協議諮商,國內媒體不僅全程緊密觀察報導,並進行各種深入剖析,但忐忑之情卻流露於字裡行間。
誠然,在過去兩岸關係緊張之下,受到對岸掣肘而無以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確讓台灣付出了相當的代價。然而,既然兩岸已經進入「和平發展」階段,而對岸也因對台灣有政治需求而可能在諮商中退讓,我方就應該利用這種難得的契機,找出台灣經濟的突破口,一舉趕上全球自由貿易趨勢!
經過一年半以來的朝野「碰撞」,政府目前在心態上已經調適到接近妥當,即將可以面對這種「試煉」矣。只要按部就班、步步為營地「按表操課」,台灣經濟的未來將會是光明在望,各種經濟指標重回四小龍之首的機會也不低。
身為國際貨幣基金會統計中的33個「先進經濟體」之一,在其他國家(不管是先進或開發中國家)都在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情勢之下,部分國人對兩岸經濟協議的恐懼相當令人難以理解。有人說台灣規模太小、中國太大,也有人說台灣成本太高、中國太低;但是,經濟規模小於台灣的澳門、智利、紐西蘭、秘魯和東協十國都無懼地和中國簽署了協議,成本高於台灣的香港、新加坡也都和中國簽署;澳洲、冰島、挪威等成本更高的國家目前也都在和中國諮商談判,難不成這些國家都不懂利害得失,競相爭取「賣國」?
與中交手磨練拳腳
其實,許多恐懼和中國簽署協議者是認為和中國簽署之後,經濟更依賴中國將妨礙其政治主張。然而這種疑慮是多餘的──20年來和中國交往的結果,並沒有讓「統派」佔上風。
更多的經濟交往,其實反而可能讓中國更了解台灣,更尊重台灣的民主和自由。近半世紀全球也沒有因為自由貿易而統一的案例,加拿大和墨西哥對美國的出口都高達八成以上,迄今也自主地屹立不搖!
豈止是在野黨無謂地恐懼兩岸經濟協議,政府其實也對自由貿易過於畏縮──即使是開發程度遠不及台灣的中國,在迄今簽署的自貿協議中,排除在自由貿易外的項目極為有限:對東協2.0%、對新加坡2.9%、對紐西蘭2.8%、對智利3.0%、對秘魯5.4%;而各國對中國也盡量克制排除項目:新加坡0%、紐西蘭0%、智利3%、泰國7%,只有對巴基斯坦彼此都保留了10%。
而我們卻在還沒有談判前,就早已表明農產品830項不開放,立刻佔了貿易項目的8%;若加上工業產品的排除項目,要達到國際慣例控制在10%以內,可真是「阿婆生子」──拼得很呢!
問題是,何不利用和中國簽署協議的機會練好拳腳,以備日後和其他國家簽署時,有信心地面對更嚴厲的挑戰呢?政府目前規劃950億元協助弱勢產業和勞工,但同樣應該早日投資農業,提升其競爭力以面對未來其他貿易協定必然面臨的開放壓力!
只要深謀遠慮、規劃周詳,兩岸協議和未來的自貿協定都是轉機;國人應該懷抱信心、迎向挑戰!
作者為商業發展研究院顧問、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
中國可利用ECFA助馬政府穩定政局 (台灣時報 社論 2010.2.8)
│以經濟規模來說,中國遠大於台灣,給台灣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優惠」,對北京而言根本不是任何問題,但能助藍營穩定政權。
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在一場演講中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中「早期收穫計畫」清單的比例計算方式,用稅則計算對台灣有利,用貿易總額對大陸有利,我方則希望按稅則來計算。
此項資訊相當重要,它顯示「兩岸經濟協議」中的利益分配方式涉及雙方「議價談判」的結果,而談判的結局,又是雙方依賴「議價籌碼」攻防折衝的結果。一般貿易理論認為在自由貿易之下參與者都能夠分享利得,但是分配的結果如何,卻是由彼此的議價能力來決定。因此,沒有人能夠事先肯定地預測諮商談判的結果。而這正好是檢視北京對台灣是否真正具有「善意」,讓兩岸關係朝向對雙方有利方向發展的一個重要關鍵。我們呼籲北京當局,若要爭取台灣民心,支持兩岸關係的正面發展│也就是「寄希望於台灣同胞」的話,就必須把握機會、釋放善意,以免「口惠而實不至」、擴大雙方矛盾和政治裂痕﹗
所謂「早期收穫計畫」清單的比例,源自於世界貿易組織(WTO)貿易規範中的第二十四條對「區域貿易協定」的「自由貿易協定」規範。它允許會員們彼此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作為世貿組織「非歧視原則」(或稱「最惠國待遇」)的一種例外,但必須將此協定涵蓋「顯著地所有貿易」(substantially all the trade),也不能因此提高對其他會員的貿易障礙。條文中也允許可以提出一個「過渡性協議」,但整個自由貿易時程必須於十年內完成。
這個規範條文中的「過渡性協議」就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法理基礎,而且在東協和中國的貿易協議中已經使用。當時還及早提出了涵蓋「調和關稅」體系中的第一到第八章(農漁產品)、約百分之五的商品貿易內容作為「早期收穫計畫」提早自由貿易的內涵,來爭取雙方的國內支持。這次,海峽兩岸為了解決台灣石化、紡織、機械、汽車零組件等貨品,面對東協和中國貿易協議完成降稅所帶來的出口競爭壓力,找出了將其列入「架構協議」中的「早期收穫計畫」清單,可說是避免往後「商品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談判將曠日費時的巧門。
然而,雙方競爭力強、希望被列入「早期收穫計畫」清單的產業/產品,提早以免關稅待遇來搶佔對方市場的,當然不只上述那些項目,例如台灣許多服務業項目就希望一起列入,因此必須設定一個限度,以免項目過多、談判複雜而無法達成「早期」收穫。而世界貿易組織的規範並未對此種細節加以規範,自然就成為雙方諮商的內容。
假設目前的貿易項目為一萬項,當設定涵蓋於「早收」的範圍為「項目」的百分之五時,就有五百項產品可以入列。由於台灣出口到對岸的產品相當集中,百分之五的項目可以涵蓋遠遠超過百分之五的「出口量」(或「貿易量」),這樣的免關稅對於台灣出口的促進效果自然會大於以「出口量」(或「貿易量」)來設定所造成的促進效果。反之,若以貿易量(或出口量)來設定範圍的話,對雙方就相當公平,台灣無法享有立即的「相對好處」。
然而,這種效果都是所謂的「靜態效果」或「短期效果」,只要時間一拉長,對誰比較有利,就要看雙方在那些被涵蓋於「早期收穫計畫」的產業/產品中,生產效率提升的相對速度,有能力較快提升競爭力者就能夠隨著時間勝出。
因此在短期內,「早期收穫計畫」範圍的計算方式或許有所謂的「比較利益」,但長期來看其意義不大,端看雙方彼此今後的表現。然而,作為談判結果的「業績」來對國人交代,當然會有其意義。而這種計算上的「比較利益」,與其提供國內較無簽署爭議的北京,當然是給爭議較大的台北,要來得好。而且以經濟規模來說,中國遠大於台灣,給台灣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優惠」,對北京而言根本不是任何問題,但對台灣的政治、經濟效果,卻可以是相當顯著﹗
如果中國政府明智,「早期收穫計畫」的範圍計算方式,乃至於未來的談判互動模式,正是表現出泱泱大國之風、爭取台灣民心的契機,如果連這麼一點小利小惠都要和台灣計較,想要爭取台灣未來認同「祖國」,豈僅是緣木求魚,恐怕會是癡人說夢、毫無可能!
2010年1月23日 星期六
經濟隔絕中國未必是良策 (台灣時報 社論 2010.1.14)
│台灣必須有信心地和中國從事經濟交往,只要提升投資環境,台灣的地位就不會被「邊陲化」。
在這波的金融海嘯之下,台灣經濟受到嚴重的衝擊,少數國人認為這是和中國經濟過度交往,資金、技術和人才被其吸收,地位逐漸「邊陲化」所致。國人不必懷抱如此悲觀看法,必須善用台灣優勢、吸納中國資源為我所用,並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才能獲取全球經濟自由化所帶來的利益!
誠然,台灣在去年的經濟成長率為負成長百分之二點五,創下二次戰後的歷史最差紀錄,落後於競爭對手韓國的負成長百分之一。然而,這個數據在全球看來並不算太差:香港負三點六、新加坡負三點三、泰國負三點五、馬來西亞負三點六,更別提先進國家幾乎都比我們要差:美國負二點七、日本負五點四、德國負五點三、英國負四點四、義大利負五點一,只有法國「較好」,為負二點四。
不少國人喜歡拿韓國來和台灣比較,認為台灣比起韓國逐漸落後,原因在於台灣經貿過於依賴中國。其實,這種觀點並不正確,韓國雖然擁有一些國際矚目的大廠牌,但經濟發展程度迄今沒有超越台灣。由於台韓兩地物價水準差異頗大(韓國較高),以經過購買力調整過的每人國內生產來看,一九五○年時韓國約為台灣的八成,到二○○八年還是以兩萬八千美元落後台灣的三萬一千美元(雖然拉近到九成左右)。而且,近來兩國間的競爭互有勝負,鹿死誰手還不曉得:在九○年代的十年間,台灣避開了亞洲金融風暴,以平均百分之六點五的年均成長率勝過韓國的六點一;在二千年的前八年,韓國的確以百分之四點四勝過台灣的三點四,也在此番金融海嘯中稍微領先;但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卻預估台灣在今年和二○一四年的成長率分別為三點七和五點零,兩年都領先韓國的三點六和四點五,國人沒有必要看衰台灣。
少數人士倡議的「中樞│邊陲」論點認為:語言文化相同的兩個大小經濟體在交往過程中,小經濟體的資金人才和技術必然漸漸被大經濟體的中樞所吸納,小經濟體的政經地位隨之日益下沉,終於淪為邊陲。交通越方便、交往越自由,其吸納的過程會越快。這種論點和五○年代興起的「依賴理論」極為類似,只是加上一個「語言文化相同的大小經濟體」為附帶條件。
其實,「依賴理論」在解釋拉丁美洲二次戰後的經濟發展時,的確有相當的解釋能力。但隨著亞洲四小龍的興起,早已被證明為錯誤的,只好自我修正其理論。為何早期有解釋力而後來被迫修正,其實很簡單:早期歐美國家挾其國際市場的「購買壟斷力」,的確可以將「生產剩餘」壓榨回國,使拉美國家成為「邊陲」,但亞洲四小龍是在一個公平自由的貿易環境下進行出口,當然可以獲取貿易帶來的利得。今天,如果兩岸的貿易是在公平而自由的環境下自然導致的,沒有理由會對台灣造成當年拉美國家「邊緣化」的後果!
只要觀察過去的香港和今天的上海(和中國比較,是語言文化相同的大小經濟體)就知道:香港的興起就是靠著依賴中國的崛起需要一個對外窗口,雖然香港的人才、資金和技術不斷往中國輸送,但外地和內地流入的資源不斷在填補和墊高它發展的基礎;上海也在和中國各地經濟進行交往,包括中國本地和外國的資源卻不斷湧進上海,上海經濟得以蒸蒸日上。因此,關鍵在於誰的吸引力大,不是誰大誰小!如果台灣和中國進一步發展經貿往來,而且台灣走在中國之前,對中國和外地有吸引力時,沒有道理資源不會湧進台灣,而只有台灣湧進中國。過去是我們禁止它的資源進來,才導致資源移轉是單向的;只要對它們開放,假以時日當然有來有往,會扭轉目前的失衡狀態!
這當然也不表示台灣就要無管制地向中國開放。只要中國還沒有民主化、自由化、對台灣有政治野心,某種程度的管制就是必要的。而且,在受到政治打壓時,更必須適時抗議來表達不滿,爭取該有的政經權益,才是應有的作法!反之,將中國市場看成洪水猛獸,認為必須「保持距離,以策安全」,卻是另一種不健康的心態,妨礙我們利用中國、擴展世界市場的機會。我們希望國人保持高度警覺,但卻能有信心地看待和中國的經濟交往!
2010年1月7日 星期四
不能讓ECFA壓垮大陸民企 (提供聯合早報 2010.1.8的文章給讀者參考)
不能让ECFA压垮大陆民企
(2010-01-08)
● 阮永松(上海)
政治归政治,经济归经济。亲兄弟,明算账。大陆人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得到保护,中共在展开ECFA谈判时,必须广泛倾听大陆各行各业的声音,大陆的地方官员、经济学家、知识分子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应停留在一厢情愿的幻想中。
笔者最近阅读 张录强 先生《ECFA对大陆弊大于利,应当缓行》一文,真是感慨万千。
张 先生在文章中说:仅仅为了谋求那么一点点至今还无法确定的利益,以及基本上是望梅止渴的政治好处,就要大陆人民承受不匹配的经济损失和风险,实在是得不偿失;腐败官僚、官商勾结的利益共同体等集团已经是压在大陆人民头上的几座大山了。大陆没有人希望台湾借签署ECFA之机成为大陆民众头上的另一座大山,以及压垮大陆民众的最后一根稻草。台湾的利益不应该建立在伤害大陆民众利益的基础之上。大陆民众需要互利双赢的合作,不符合这个标准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合作,都必然缺乏人民支持的合法性。良药苦口,希望大陆当局能够理解一个学者忧国忧民的呼声。
自虐型的“亲台卖中”
针对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类似自由贸易协议),台湾朝野的论战热火朝天。但是,环顾四周,笔者发现大陆绝大部分民众和工商企业对此竟然一无所知。 张 先生的大作可以为大陆同胞提供一些背景常识。我结识的台湾商人中,对ECFA基本上认为只能受益,丝毫不能吃亏,而我们大陆内地民众却基本上都在状况外,内地媒体从未对此进行过深入讨论。
实际上,在内地大城市娱乐业几乎是台湾“钱柜”、“好乐迪”的天下,大陆的员工只配端盘子,台湾老板赚了多少钱、缴了多少税,天知道!台湾的居民可以在一些沿海城市开设个体工商户,大陆失业的摊贩却常常遭到当地城管警察穷追猛打。我们欢迎台湾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公平竞争,但反对这种自虐型的“亲台卖中”。
台湾人的中国认同日渐稀薄,这不是因为大陆过去给台湾的经济优惠不够。海峡两岸渐行渐远,根本原因在于大陆民主法治落后。执政党为了推动政治统一,试图以经济怀柔的方式拉住台湾。实践证明经济怀柔、政治独裁的方式,根本无法实现两岸的政治统一。中共如果愿意在政党利益方面做一些让步,适度节制政党利益,成全民族利益,比如开放台湾政党、媒体、文化团体在大陆设立分部,开放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到大陆发展,我们乐观其成,毫无异议。中共如果牺牲大陆同胞的经济利益,以此讨好台湾,我们对此坚决反对。
ECFA不可能导致两岸走向政治统一,台湾已经表明ECFA是积木游戏的第一步,下一步就是与美日东南亚签订FTA(自由贸易协议),与政治融合毫无关联。台湾富商巨贾、娱乐明星在大陆赚走巨额利润,回到台湾后,谁敢说自己是中国人?
优惠措施必须先给大陆人
一些台湾人表示绝对不让大陆毛巾进入台湾,可是大陆要卖多少条毛巾才能买一台台湾电脑呢?说不定ECFA对很多大陆人的就业、生计也有影响。
大陆民营企业过去长期遭受外企税收减免、国企垄断独大的排挤,一些优秀民营企业家不堪负荷不得不关门歇业。ECFA不可以成为压垮大陆民营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否则,大批失业一定会破坏大陆的社会稳定。大陆执政当局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ECFA也关系到大陆弱势阶层的切身利益,我们呼吁:给予台湾的一切优惠措施,必须首先给予大陆人民。一些沿海城市允许台湾居民注册个体工商户,却使用城管警察追击大陆摊贩,我们坚决反对歧视内地人民的自虐行为!大陆政府背靠的是大陆纳税人,必须首先善待大陆地区的人民,善待自己的纳税人。
政治归政治,经济归经济。亲兄弟,明算账。大陆人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得到保护,中共在展开ECFA谈判时,必须广泛倾听大陆各行各业的声音,大陆的地方官员、经济学家、知识分子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应停留在一厢情愿的幻想中。我们深切关心台湾同胞的福祉,但是,台湾的经济利益不能建立在伤害大陆同胞的基础上。
作者是文化企业主
2009年12月30日 星期三
如果我是經濟部長 (蘋果日報 經濟人語 2010.1.11)
如果我是經濟部長
杜震華
台大國發所經濟組副教授 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
近日媒體民調部會首長的知名度,四成首長成為「一趴部長」。即以負責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有責任和民眾溝通的經濟部長,居然也只有三趴的知名度,令人相當訝異。
如果我是經濟部長,由於這是國家重大經濟方案,我會密集購買主要電視台的廣告,簡單地將ECFA的主要內容完整地呈現給全國觀眾,讓他們一目了然!我會在每週末上電視節目的重要時段,完整地介紹政府的規劃和應變方案,並回應疑問。我會立刻提出對於每一種弱勢產業目前規劃的調整方案,包括設立個別的「策略聯盟平台」、「技術研發中心」、「設計訓練中心」、「人才培育中心」、「人才海外深造方案」、「國際大師研習方案」、「資金融通輔導中心」,清楚列出每一個產業中心和方案的基金規模、運作方式,務必讓中小企業主及勞工都成為基金的主要決策者之一;讓弱勢產業清楚政府完全站在他們身邊,和他們一起面對新的競爭局面!我會帶著這些合計九百五十億元的方案,和勞委會的領導人親自參加每一種弱勢產業自行舉辦的說明會,直接面對業者和勞工溝通,以誠意和資源、規劃,面對疑慮和挑戰!
如果我是經濟部長,我會立刻和農業部門並不重要的新加坡和日本展開秘密諮商,並將諮商結果按兵不動;等明年春天和中國簽署ECFA之後、「貨品貿易協議」簽署前後、「服務貿易協議」簽署之前,立刻以WTO身份和兩國簽署協議;並且在ECFA的內容中明列「終止條款」做為籌碼,以保障台灣和其他國家的簽署自由,並讓國內質疑者安心。
如果我是經濟部長,我會立刻研究大型跨國企業尚未在東亞設立重要據點者,或設立據點但尚未設立總部者,派遣專人前往說明兩岸新形式之發展、其在台灣設立據點之利基、我國將提供不亞於新加坡的優惠,請其考慮前來設立營運之可行性。等ECFA一旦簽署,我會發動「為新亞洲-投資台灣」(Investing in Taiwan - for the New Asia )的全球計畫,親自走訪這些企業,攜帶各種有利競爭條件分析和政府的全面配合計畫,以誠意打動其前來投資。因為我知道,在新加坡成為第二大雇主,曾雇用近兩萬人的硬碟大廠希捷(Seagate),就是被李光耀親訪的誠意打動而前往投資的,這讓台灣的硬碟機產業一蹶不振!
如果我是經濟部長,我會立刻詳細瞭解每一種產業和產品,包括農業,實際的生產成本和我方有意簽署貿易協議各國的成本比較,為後續的自由貿易協定做出周全的準備。並說服行政院對農業研發、資訊化和推廣大量投資,讓農業脫胎換骨、農民充滿信心,有能力在數年之後面對開放挑戰,並準備搶占各國高價農品市場!
如果我是經濟部長,我會要求行政院設計方案,讓縣市政府得以招到外商投資者按投資額的一成撥給「地方招商獎勵」,由地方政府自由使用於地方建設。經濟部將釋出台糖大量土地來配合縣市發展需要,讓全國動起來。接近城市的土地則撥給內政部規劃為新市鎮建築用地,推出數萬戶每坪十萬元左右之平價國宅,搭配捷運聯絡都會,提供無殼蝸牛申購,為行政院分憂解勞!
如果我是經濟部長,台灣經濟成長率不到全球平均時,我立刻辭職以示負責!
2009年12月29日 星期二
對陳博志教授文章的再回應 (2009.12.30 尚未正式發表)
「工資被拉低」還是怪論
杜震華
台灣競爭力論壇召集人 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博士
「台灣智庫」董事長陳博志教授在蘋果日報論壇回應了作者的投書(原題為[ECFA不會拉低台灣工資]但被報社定題為「陳博志董事長的怪論」),其重點有四項:一是他主張「國內存在的爭議並不是要不要和中國貿易,而是要不要簽ECFA」;二是「若考慮所得重分配問題,甚至公平的自由貿易也不見得是好的」;三是「台灣工資會被拉近,即使不會相等」;四是「孟岱爾的文章是在說國際投資有一樣的要素價格均等化作用;我國大量到中國投資正是近年工資上漲率下降和失業率上升的重要原因」。陳教授還舉個毛巾生產和免關稅的範例,支持台灣工資將會「下降」的現象!作者一一回應如下:
首先,作者非常清楚國內要不要簽ECFA的爭議何在;但是,要不要簽ECFA和要不要和中國貿易是兩回事。作者原文是在辯駁「和低工資的中國簽署ECFA之後,台灣工資會因為和中國貿易增加而下降」這個論點;這是一個經濟議題,應該服膺於經濟推理。至於中國是否會在簽署之後繼續杯葛台灣和其他國家簽署?是否要策略性地要求中國「保證」台灣繼續簽署的自由,才和它簽署,這完全是另一個問題,不必加以混淆!
事實上,正是因為瞭解國人有此擔心,作者才在經濟部第一場說明會(三月二十九日)中,提出必須在架構協議中的「生效條款」中加入「退出條款」,作為對北京的最終壓力。在其他有機會遇到對岸專家的學術場合,作者也都要求對方宜以適當方式表達「樂見在兩岸在ECFA之後,以WTO或其他雙方有共識的模式,和其他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議」的態度;甚至建議執政黨透過所謂的「國共平台」,對北京高層產生影響力,表態以化解國人疑慮。但是,這些策略和「要素價格均等化定理」完全不相關。
其二,如果考慮在所得可能重分配,而「自由貿易不見得是好的」,那麼台灣在2002年初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這個以追求自由貿易為目標的組織(或論壇)之前,陳教授或台灣智庫應該站出來反對,或至少要求政府要保證所得分配能夠改善(或不惡化)之下,才可以加入世貿組織-這才和目前的論調一致!但我們從未看到陳教授或台灣智庫有類似的主張;只看到經濟接觸的對象是中國時,他們就會出來反對。當然可以反對,但經濟或政治的理由要釐清!
其三,陳教授以台灣毛巾在免關稅,中國得以低價出口到台灣時,台灣毛巾的工資就必須壓低為例,論證低工資的勞工會受害。但是,陳教授先前使用的「要素價格均等化定理」中,勞工這種生產因素是被假設為同質的,沒有所謂「低技術勞工」和「高技術勞工」。陳教授繼續舉出克魯曼研究的美國「低技術勞工」可能「受害」多少,也和該定理無關。更重要的是,台灣高科技產業會因比較優勢掌握對方市場而成長,資源應轉往高科技產業移動。當然部分產業和勞工會因無力轉移而受害,故政府當然有責任照顧。在作者多次批評之下,政府也將三百億的調整補貼基金擴張到九百五十億元,難道作者會不知這種厲害關係?
其四,孟岱爾教授在1957年的論文中,第二段一開始的翻譯如下:「在某些嚴格的假設之下,產品對因素的替代(作者註:指國際貿易替代投資和勞工移動)將會是完全的」。請問這難道不是在說:如果兩岸可以自由貿易,在原作者的嚴格假設條件下,貿易可以完全取代到中國投資嗎?
韓國和新加坡二千年後對中國大陸投資增加速度絕對在台灣之上,卻以自由貿易協定來吸引大量外來投資。台灣這段期間在和北京進行政治鬥爭,無力突破經濟被封鎖狀態,導致今天付出經濟代價;雖然責任在北京,但如果有智慧地避開正面對抗,善加利用其統戰意圖,拉長時空戰線,難道不是台灣較佳的選項?
陳教授強調作者為「國民黨智庫」學者,暗示作者是為執政黨服務。其實作者並無黨籍,只是短期受邀指導執政黨智庫而已。作者在更長期間為偏綠的南部報社撰寫社論,立場一向公正,可以面對藍綠公評。陳教授又強調作者擔任副教授「很久」,其實正是受到部分立場偏頗的教授打壓,刻意將作者優異的教學和服務項目打到不及格分數所致;這早已被校申訴會平反,但卻被校方和官僚繼續偏執欺凌。陳教授有幸在藍軍執政下面對公平的升等待遇,作者衷心祝賀與羨慕;也願意對台灣智庫傾囊相授,一起為台灣的前途尋找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