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 星期三

ECFA對總統大選的影響評估 (台灣時報 社論 2011.12.1)

ECFA對總統大選的影響評估

簽署ECFA所產生的正面效應選民感覺不到,可是負面的效應卻感受良多,它對馬團隊的選情並無助益。

 去年(二)六月二九日,海峽兩岸在重慶市簽署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開啟了兩岸制度化貿易的進程。依照執政黨的說法,ECFA對於台灣相當重要,可以帶來經濟的成長、就業的增加。因此,如果這項說法屬實,理論上會對於執政黨的總統候選人有選票的幫助才是。反過來,如果反對黨在總統大選前對ECFA反對的邏輯是正確的,也就是說ECFA將會讓台灣充斥著大陸產品、失業率大增的話,那麼ECFA實施一年多之後的總統大選,無疑地將會有助於反對黨的選情才是!

 然而,上述了兩種情況到底何者為真呢?或者是說,到底ECFA的簽署會對總統選情有何種影響呢?要評估ECFA對總統大選選情的影響,可以有兩種途徑:一是評估這個協議迄今對於各種產業造成的效益,再仔細評估各種產業的效益分別會產生多大的影響,再加以合併來評估其總效果。另一種途徑,是籠統地評估這個協議對於社會大眾對於執政黨的觀感造成何種影響,進一步研析這樣的影響對於選票會產生何種效果。

 然而不幸的是,不管是哪一個途徑,都是相當棘手的研析,因為在去年到今年的這段期間,台灣經濟遭逢了全球經濟由景氣的谷底快速回升,再遇到歐債和美債危機衝擊的嚴峻影響,大大混淆了ECFA成效的評估。這使得執政黨可以誇大宣稱任何的「早收清單」項目的出口增加,都是ECFA的成效;也可以讓在野黨宣稱,經濟表現不佳都反映了ECFA的成效不彰。而一個在學術上嚴謹的成效研究,一般需要耗費至少半年以上的投入,而在這個議題如此具有爭議性之下,大概也沒有真正客觀的學者專家願意投入研究,乃至於這個議題在途徑一的解答,其實有如登天之難。

 然而,即使是難如登天,依照政府的各種說法,受到ECFA早收清單正面效益影響較大的產業,似乎集中在利用「原產地證明」較多的石化、機械、金屬、紡織等幾個產業,特別是工具機、石斑、茶葉、甲殼蛋、虱目魚、文心蘭等幾種項目。受惠的地區應該是在大台中市、新北市、桃園縣、南投縣、彰化縣和大台南市等地。如果完全接受經濟部的評估,這幾個受惠較大的縣市可以「創造」的就業累加(台中一.三萬人、新北市一.三萬人、桃園一.萬人、南投.一萬人、台南.五萬人、彰化.五萬人),不過是四.七萬人。假設每個就業機會可以影響到兩張票,那麼將影響到大約十萬張選票。如果加上其他縣市,也不會超過十五萬張選票。

 但是上述的評估,即使對就業的效益是正確的,也會過於樂觀,因為許許多多就業的「創造」,受惠者的就業者自己並不會瞭解,而當老闆的也會認為是自己「打拼」的成果,不見得會認定是ECFA的功效。倒是在被列入進口「早收清單」的產業,因為大陸進口增加快速(其成長率的確高於台灣對大陸早收項目的出口成長)而感受到競爭壓力的,會清楚地認識到ECFA讓他們生意「變差」了。這方面的選票可能因此減少,進一步抵銷掉上述選票可能增加的部分!

 更不利於執政黨的,是目前ECFA已經實施一段時間,一般民眾對於ECFA效果的「感受」已經逐漸下降,也就是說它對選票的「邊際效用」已經遞減,使得總統大選可能受惠的程度會進一步縮減。加上其他大大小小的事件發生,吸引了大眾的注意力,使得ECFA的選舉效果更加退縮,難以發揮顯著效果!

 因此,ECFA對於總統大選的效果,大概就限於對馬總統「兩岸政策」印象分數的一部份。部分民眾會認為:它對於改善兩岸關係會有加分效果,對於避免台灣在區域經濟整合或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上「可能」有所幫助。真正認為它對自己有好處並且會清楚化為選票的,很可能只有少數受惠產業的老闆。對於馬總統改善兩岸關係的努力能否化為選票,極可能又會到民眾的基本面:藍的選民繼續肯定他,綠的選民進一步質疑他在執行「終極統一」。至於中間選民呢,大概會更加著眼於他團隊的執政能力,包括近來頻頻出現的施政問題是否會繼續下去。馬政府揮汗如雨弄到的ECFA,對於大選的影響大概就是如此這般了!


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

有證據都不放過 不足以肅貪 (台灣商報 商論 2011.11.21)

「有證據都不放過」不足以肅貪


杜震華


 


馬英九總統昨天參加桃園競選總部成立大會時表示:貪污對國家損害大;司法、衛生、海關及國小校長貪瀆,只要有證據,一個都不放過。政府成立了廉政署,修改了貪污治罪條例,擴大了肅貪範圍,採取了霹靂行動,無論是司法、衛生、海關、國小校長貪瀆,「只要有證據,一個都不放過!」


 


  表面上看起來,這些話講得很好 - 馬政府確實對於肅貪有所動作,而其帶領下的政府清廉度似乎也比前朝要好,全球的清廉排名也有提升。然而,如果對照馬總統目前的選舉支持度已經和挑戰的蔡英文不相上下,就會發現民眾顯然並不領情 - 一個看來似乎有在做事,而且也有成果的馬政府卻沒有獲得民眾積極的認同!問題出在哪裡?


 


我們暫且不談國際經濟環境所形成的施政困難度,單單看馬政府的部會官員最近所出的紕漏,包括教育部、農委會、文建會、衛生署,甚至於外交部,就可以看出民眾為何會有所不滿。綜合這些問題,會讓民眾認為這個政府的官員們,雖然嘴巴說得漂亮,但其實並不是真的「苦民所苦」,將民眾生活上的甘苦當成自己的甘苦,否則不應該出現那些紕漏才對。最嚴重的,是最近文建會竟然在一個創意和藝術價值並不特別突出的國慶表演中耗費掉二億多元新台幣,得利的卻是以「黨國元老後代」為首的小集團!它所凸顯的階級意義,就是這個政府是為高層、白領、外省集團所服務的政府。這樣的形象不除,馬政府要在大選中獲勝,將會極度困難!


 


「有證據都不放過」說得一點都不錯。然而,這是學法律出身的馬總統所用的語言;它所透露的訊息,是馬先生除了懂「依法行政」之外,其實是不懂民間疾苦的。為何如此?民間對於政府各部門的貪瀆,其實是怨恨至極的!不僅有司法黃牛訛詐百姓,海關集體貪污對禁止進口的各種產品大量放行,嚴重打擊合法業者市場,民間早已怨聲載道;諸多國中小的校長們將便當、制服、課本等代辦費用當成自己的「長期福利」;建築核准、證照發放、環保管理、殯葬處理相關官員的黑暗,民眾都非常清楚,但是馬總統不知道,其內閣「不清楚」,有問題時用一句「有證據就辦」的標準答案回應,沒有人會認為這樣的政府領導人是「有誠意」的!


 


如果是有誠意的領導人,他的選舉語言應該不是說:「只要有證據,一個都不放過!」而是說:「只要我當家,不會讓一個貪官污吏存在!」然後列出貪官污吏在現政府及前政府被法辦的比較情況;不僅如此,雖然不能直接干預辦案,但可以要求定罪績效要設定目標、積極挖出弊案、貪案,以民眾對各機構的調查滿意度來深入探討、選擇摘奸發伏的目標機構,直到弊絕風清為止!而不是這種「有證據就辦,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這種聽起來四平八穩、毫無誠意的官樣文章!


 


中小學校長在便當、制服、課本的貪瀆風氣,早已在台灣蔚為風潮,幾十年都是如此。政府相關機構不可能不知道,但卻怠惰、因循、苟且,乃至於讓今天的被羈押校長企圖以「歷史共業」來尋求脫罪。查出這些弊案的,是因為有人舉報,而且極可能是同業競爭失利者才得以舉出清楚事證。這即使辦出一些案件,可以算是馬政府的「功勳」嗎?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別說是政府不會「宣傳」,所以做了多而民眾卻不知!政府的所作所為都會形成「風評」,沒有什麼「宣傳」可以來扭曲或膨脹的。


 


如果部會出了這麼多錯,行政院長去怪部會而不更換首長,這樣的院長對人民有誠意?「有證據都不放過」恰好就是這個政府「誠意度」的最新詮釋!


 


(台大國發所副教授、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博士)


以制度來強迫分享利潤 (蘋果日報 經濟人語 2011.11.21 )

以制度來強迫分享利潤(杜震華)


 


2011 1121


 


在全球化之下,大量開發中國家的低廉勞工奪走了先進國家勞工的就業機會。加上金融海嘯肆虐及歐債的嚴重衝擊,使得國內勞工的際遇每下愈況。上周本專欄許啟智先生的文章提到,台灣勞動收入已經由1990年佔國民所得51.4%的高峰降至約44%左右,「勞工薪水愈來愈少,工時愈來愈長」!


 


勞資共議薪資調幅


 


其實,受到全球化和金融海嘯衝擊的經濟體不只台灣,到中國大陸大量投資的也包括另外的三小龍,但台灣製造業勞工的每小時勞工成本居然在美國勞工部的統計中名列34個國家中的倒數第4,每小時7.76(美元)不僅落後於德國46.5、美國的33.5、新加坡的17.5,也大幅落後韓國14.2,甚至落後人均生產被台灣遠遠拋於後面的阿根廷10.1及巴西8.3





如果台灣的面板廠會聯合勾結出口價格,導致接二連三被外國司法部或公平會懲處的話,難以相信廠商們在國內不會勾結來壓低勞工薪資的上漲──特別是台灣工會勢力有限,而資方卻有各種嚴密的組織來打球和密會「交流」,對分散的勞工形成一種「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不利情境,否則難以解釋為何台灣勞工薪資不漲,而其他類似經濟體的勞工薪資卻持續上漲的狀況。這種現象其實極可能是去年「無感復甦」的主因,值得政府加以重視。


我們建議政府推動「勞資共議調薪制度」來帶動合理的薪資調整幅度,它由政府和勞資三方組成,每年建議調薪幅度可以僅供參考,另由勞委會網站公布依循此建議調薪的企業名單,給勞工們參考。久而久之會形成慣例和壓力,讓企業們合理地依循「勞資共議調薪委員會」的建議來調薪,合理分享經濟成長的果實。政府也可以要求企業必須「榜上有名」,才能爭取政府各種補助!



 

學習用制度挺勞工


 


以新加坡為例,其「全國工資理事會」(National Wages CouncilNWC)於1972年成立,原意是要做為政府的諮詢機構,目標為確保勞工獲得公平合理的國民生產比例。
「全國工資理事會」是一個由政府代表、工會代表和僱主代表組成的三方機構,有效地為國家建議工資指標 (wage guideline)。





每年4月,全國工資理事會召開會議討論新加坡的就業情況,每年7月提出工資指標,雖然工資指標不具強制性,但新加坡的公司都會接受。工資指標的基本原則為工資成長不得超過生產力,理事會會將幾個因素列入考量,如勞動市場的緊張程度、國際收支、出口成長、生產力與通貨膨脹。透過全國工資理事會的運作,新加坡有很和諧的產業勞資關係;甚至在1986年面對經濟衰退時,政府說服勞工接受減薪,共體時艱地度過了困境。



藍綠政府過去以來都沒有對勞工薪資占國內生產比例下降的問題提出對策,造成了勞工越來越不信任政府;去年的「無感復甦」讓這種怨懟急速上升,造成馬政府即使比前朝的表現要好(扣除全球金融海嘯的影響下),但選戰還是艱辛無比。既然如此,為了獲得諸多勞工的支持和選票,為何不學新加坡,以制度保障勞工權益,合理分享經濟成長的利潤呢?


 

<經濟人語>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發所副教授、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博士


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

無薪假的意義及對策 (台灣時報 社論 2011.11.15)

無薪假的意涵及對策


 


    今年的「秋鬥」工運日前在凱達格蘭大道熱鬧展開,具體的訴求是反對「無薪假」和「派遣勞工」。活動召集人表示,台灣目前「上頭的人拿走經濟成長利益」,而兩黨政府都是從經濟發展及企業的利益著眼制訂政策,造成了財富分配的不平等。他批判雇主成功是自己的功勞,面臨危機就實施無薪假,自己不用負責。為了節省成本、規避責任,與貪婪的仲介業者合作,以派遣勞工剝削勞工的權益和保障!就像美國「佔領華爾街」運動一樣,無產的百分之九十九應該挺身向富裕的百分之一「宣戰」!


 


    我們認為,這些訴求相當程度反映了台灣勞工階層的心聲,成為社會中間份子對於生活環境的不滿,其實也正是馬吳配原來領先的民調支持度下滑,乃至於可能輸掉總統大選的主要因素之一。不管這些怨懟是否正確,政府都應該加以重視;如果是謬誤或誤解,應該加以說明,抒解勞工的憤恨;如果是符合現況的闡釋,則應該努力以政策或措施迅速化解,讓台灣勞工都滿意於自己的生活環境,減少社會的對立甚至是製造問題。


 


    「無薪假」這個名詞,是在二○○八年發生了全球金融海嘯之後,台灣大量製造業廠商在接單數量迅速消失,為了減少勞動雇用量,但又期待未來接單時重新雇工訓練費時費力的考慮下,設計出來的一種變形雇用模式。也就是鼓勵員工先休各種權益內的假期;若勞動需求量還是不夠,就要求員工每月或每周必須休假幾日沒有薪酬的假日,讓廠商可以減少勞動成本,勞工則有機會在訂單恢復時優先恢復上班。


 


    這種原來沒有的雇用模式,由於法律沒有規範,其實並沒有違不違法的問題。而且,與其被資方資遣解雇,勞工通常都會答應配合減少上班時日,因此快速成為各大科學園區和工業區在不景氣之下的重要雇用模式。由於法律沒有規範,主管機關也只能要求它必須在勞工的同意下實施、雇主不得於無薪假期間連帶剝奪勞工的一般權益、勞工可以在無薪假期間要求資遣。


 


    由於是否要實施無薪假完全看雇主的決定,因此很快被一些經營情況還可以的企業食髓知味,濫用這種機制來增加獲利。例如在今年第三季這一波的景氣快速下滑中,立刻有仍然獲利的廠商決定要實施無薪假,但在輿論嚴厲批評及主管機構的嚴重關切下收回了成命。但還是有其他企業無力支撐,堂而皇之地放起了無薪假;政府和輿論也只能徒呼負負,除要求實施無薪假必須向政府通報、不得以外勞取代本勞、獲利廠商不得實施無薪假以外,無法對其禁止或干預。


 


    以經濟邏輯來看,無薪假是一種勞動需求量減少下的一種模式選擇。在勞動供給不變下,解決這個問題的根本之道是必須增加勞動需求量。增加勞動需求量的途徑很多,但其效果就是要反映到市場的景氣變好;這在總體經濟大體包括增加消費、投資和淨出口。表面上看,政府在促進景氣、減少失業上已經做出了許多努力,而且在國債高築下要促進景氣已經相當困難。但是,不少有限的國家資源其實沒有用在刀口上。例如,政府每年數百億元的科技發展資源,大部分都用在高科技產業上;如果用在傳統或中小型企業,由於其勞動需求較高,帶動的就業效果會比較好。很可惜地,近二十年來都是如此,要政府相關部門做一些改變有如登天之難!而在增加出口上,增加駐外經貿人員的配置其實可以促進更多的出口,是一本萬利之事;但相較於韓國,台灣駐外商務人員和據點都過於精簡,不足以應付當前之需。在促進國人消費上,可以設計各種誘因機制來獎勵國人消費,但目前沒有看到任何類似機制。連鼓勵生育的獎勵都小兒科到了極點,無法獲得顯著的獎勵效果,而沒有生育當然就沒有消費!此外,如何發展出新的服務產業值得重視。政府長久以來不重視服務業,其實許多新興服務業可以帶來各種就業機會,而其勞工訓練也不太困難,像法國個人服務總署就提出各種方案來建立新的服務業種,促進了許多就業機會。


 


    在供給面上,政府可以提供更多資源,協助勞工個人和企業進行各種訓練,提升其競爭力或減少其被替代性。政府會說有在做,但比起勞工總數政府做的實在太少,根本不符合現況之需。與其大發社會福利支出,應改採提升勞動生產力的方式來減少勞工被境外競爭者取代。最後,可以考慮採行許多國家使用的勞資協商的薪資調整制度,特別是新加坡所用的,在政府協助下獲得具彈性的薪資調整機制。當薪資調整具有彈性時,就業當然可以維持在較高的水準,而經濟成長果實也不易被資方獨吞。只是,這個政府的魄力,能夠採行這些需要有遠見、有執行力的政策嗎?


2011年11月7日 星期一

公平交易法可以這樣執行嗎? (台灣商報 商論 2011.11.7)

公平交易法可以這樣執行嗎


 


韓國的公平交易委員會在十月底針對韓國三星、樂金和台灣奇美、友達、中華映管、瀚宇彩晶等十家勾結商品價格的面板母子廠商開罰,金額達到1,940億韓元,約為52億元台幣。這是繼去年美國司法部對八家台、日、韓面板廠提出反托拉斯調查,台灣廠商認罪受罰,歐盟執委會接著處罰五家面板廠260億元台幣(奇美一家就達到120億元台幣)之後,我國面板廠第三度因為同一件違法事件受到外國公平交易機構懲處的狀況!


 


這一次我國經濟部沒有像上次立刻跳出來「誓為廠商後盾,提供廠商所需服務」,而只是提到「真相如何廠商自己最清楚,但政府將會提供必要協助」,算是比上次進步。然而,一個國家的廠商聯合國內外廠商對出口價格進行勾結、操縱價格,涉及了國、內外的反托拉斯法或公平交易法,遭到三個外國主管機構的嚴重處罰之後,我國自己的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卻迄今為止,沒有任何態度上的表達,也不立案調查懲處,彷彿這件事沒有發生過一樣。在一個號稱「法治」的國家,天天嚷著「以法治國」的口號,卻又是一副「事不關己、置身事外」的態度,誠可謂「台灣奇蹟」之一,難怪國人對於台灣的法治毫無信心!


 


過去,當美國和歐盟相繼對台韓日廠商開罰之後,我國主管機關還可以裝成事不關己,以美國看歐盟的「非關稅貿易障礙」來蒙混撇清;但是當韓國主管機構針對自己(三星、樂金)和台灣廠商開鍘之後,如果我國主管機構還是不聞不問,就清楚顯示我國是在縱容廠商進行非法的國際貿易競爭,當下救被韓國比下 — 不僅研究發展比不上韓國,連執法的公正性也清清楚楚地在韓國之下!在這種狀況下,就算是表演一下也是必要;如果公平會還是「視而不見」,行政院應該加以督導執行;如果行政院不加以督導,監察院應該加以糾舉,不容一個法治國家有法、違法而卻擺爛!


 


其實,依照我國現行的公平交易法,最高的罰則也不過是五千萬元;相較於外國的懲處刑度,真是小巫見大巫,對廠商更是不痛不養!但是,一旦加以懲處,至少顯示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對國內廠商的管制不限於國內或國外行為,至少在國際上有個交代。否則,這個議題將來將會在台美、台歐以及其他自由貿易協定中,成為貿易伙伴關切的問題,妨礙諮商談判及協議內容;沒有遠見的政府才會坐視這種情境發生而唾面自乾。


 


如果公平會真的處以為法廠商五千萬元的最高罰度,正好凸顯我國公平法的罰度已經無法符合現時需要;目前要將刑度提高到營業額的十分之一的做法,就會有足夠的正當性,獲得國會的支持。此外,目前公平會計畫在修法時提出的所謂「窩裡反條款」,也可以成為國內廠商減少「損害」的途徑,成為說服國會支持的基礎;更可以成為廠商勾結操縱價格的風險,有效抑制這種違反社會正義的行徑!


 


我國公平交易主管機關正面臨關鍵的抉擇:而這個決定,將決定我國是否已經成為「先進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