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2日 星期三

行政院如何進行國外「招商」? (台灣時報 社論 2010.12.23)

行政院如何進行國外「招商」?


 


    在兩岸簽署了「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之後,加上台灣營利事業所得稅大幅調降政府認為國內投資環境獲得顯著改善,值得到國際間進行「招商引資」的工作。於是,行政院責成了「經濟建設委員會」和「經濟部」積極到海外進行各種說明會來廣招國際企業來台投資。我們樂見這種對台灣有利的作為,然而依照過去政府施政的經驗,我們對於這次的招商工作其實並沒有十足的信心。馬政府是否真能展現行政效能,此次的招商工作可以視為一個指標;我們在此願意提供一些看法,供政府相關部門參考。希望這是台灣經濟再次受到國際重視的契機,而非再一次「周遊列國」之後,回國寫寫出國報告交差了事的「官場福利」﹗


 


    事實上,在兩岸之間完成了空運直飛、海運直航,並簽署了「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後,日本、新加坡和歐洲的部分廠商對台灣的確表達了興趣,考慮來台投資。加上營利事業所得稅在短短一兩年內,由百分之二十五降低到百分之十七;而且在兩岸簽署「商品貿易協議」和「服務貿易協議」之後,如果真能陸續和其他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則在台灣投資的確會有若干經營上的有利之處。兩岸之間的經濟交流事實上讓我們付出了不少政治代價,政府對於許多對岸政治發展的態度和發言,早已經「自我限制」;部分國人在兩岸交往中,也有意無意地「自我矮化」,如果還無法利用這些經濟優勢獲得顯著的招商效果,那麼這個官僚體系將嚴重地對不起人民,也對不起國家﹗


 


    因此,我們要嚴肅地奉勸身負招商重任的官員們,如果你們將此事當成傳統的「官場福利」,藉機到處蜻蜓點水地辦個說明會,保留諸多時間去遊山玩水,回來之後隨便寫個報告了事的話,不僅對不起負擔爾俸爾碌的民脂民膏,也是在種下政府再次輪替的種苗,千萬不可等閒視之。


 


    然而,要能達到有效的招商何其困難﹗國際間的投資有其滾雪球的「群聚效果」:大批製造業往中國大陸移動的時候,沒有幾家企業會想到台灣;大批服務業者想要發展東亞市場的時後,除了香港、新加坡、上海以外,沒有幾家企業會想到台北。找到幾家企業參加記者會,簽署一些「投資意向書」是輕而易舉的事;但是要真能落實來台投資,卻又是另一回事。因此,如何在招商說明會之前、之中和之後,確認適當對象、邀請引發重視、吸引實際參與、具體呈現利弊、清晰判別利基,然後水到渠成地進入台灣投資,其實絕非一件簡單的事。


 


    關鍵因素之一,是要充分的做好功課:研究哪些國際企業已經來東亞投資,卻還沒有設立區域總部的;研析哪些國際企業是剛剛完成當地區域的擴張,正考慮要到東亞來投資的;哪些企業已經在新加坡設立區域總部,但目前兩岸的發展可以讓它認為台灣的地理優勢較佳的?必須清清楚楚這些企業的發展狀態,才能找出適當的「顧客」,再訴之以利、分析各種利弊得失,歸納出投資台灣或移往台灣可以為此企業帶來的效益所在,才能夠打動人心,採取行動。在招商大軍出發之前,「先遣部隊」應該已經和目標企業做過接觸,獲得稍微正面的回應;招商大軍出發之後的招商會議,其實是驗收戰果,並釐清部分模糊之處的場域,而不是「全新」的開始!沒有做足功課,貿然開個投資說明會只是虛應故事,斷然不會有顯著的成果﹗甚至於連該企業如果在台灣投資,模擬它的年獲利和其他地點比較會有多少,清清楚楚地告訴它們台灣確實值得它們投資,這才是有效率的招商引資模式。


 


    比較完整的投資環境介紹,必須包含一個外企主管在台灣的生活和家庭所需,台灣所能提供的環境都要能清楚呈現,包括一個四口家庭在台的生活費用、子女就學的設施如何、費用如何、各種休閒旅遊的環境和費用如何,唯有清楚呈現出來確實勝過香港、上海、新加坡,才可能獲得企業主管的青睞。


    七○年代初期,新加坡李光耀總理親自出馬,獲得了矽谷的希捷公司(Seagate)首肯到新加坡設立第一家海外據點,其硬碟機產業從此讓台灣一蹶不振。經建會和經濟部可有這種雄心壯志?而迄今又做了什麼功課,可以承擔這種重責大任?我們拭目以待。


2010年12月19日 星期日

後五都的政府財經政策 (蘋果日報 經濟人語 2010.12.20)

<經濟人語>後五都的政府財經政策(杜震華)


20101220蘋果日報



「五都選舉」後,執政黨保住中北部三都,在野黨續保南部二都。表面上藍綠打成平手,馬政府「期中考」通過考驗,但綠營總得票超越藍營,對藍軍繼續執政之路投下了變數。如果執政黨的施政作為沒有新的格局,即便國際景氣持續回升,ECFA陸續生效加持,其實很可能在2012年看到經濟表現不錯,但藍軍卻失去政權的後果。執政黨若真想保持戰果、追求「黃金十年」的目標,目前施政作為必須改弦更張,營造人民真正的「幸福感受」,而非專注於追求經濟成長﹗


 


目前執政黨的最大問題,在於財經施政無法讓中低層民眾感受到政策的「溫暖」;而兩岸關係改善的果實,也無法落實到平民百姓的生活。媒體上近日報導有錢大戶們的豪奢消費及都會白領周年慶的搶購狂潮,帶來城鄉間「相對被剝奪感」的大幅提升;加上「好康」的政經施為繼續集中於中北部,南部好不容易靠著綠軍執政才享受到難得一見的「世運會」、捷運和安平港的脫胎換骨,讓南部人「站起來了」﹗這種自卑心理下的不平衡心態,一步步拉大了「南北差距」,不是北部以一般邏輯所能理解。





若執政黨真想持續執政來追求「黃金十年」,就必須以嶄新的作為來平衡南北的差距。政院可以責成經建會提出一個大型的「均衡地方發展全面計劃」,例如行政院會和執政黨中常會長期輪流在各縣市舉行並過夜消費,帶動地方媒體效果;在中央的會議之後就地舉行「縣(市)經濟發展會議」,邀請當地政府、社團參與,並就地宣傳當地當季特產蔬果;增闢財源專案提撥「區域發展計劃」基金,由行政院專案推動落實;修改法規讓投資於經濟弱勢縣市之企業享有更高的賦稅優惠,如企業所得稅由17%減到10%;各縣市設立「中央聯合辦公室」協助民眾處理中央相關事務,免除民眾奔波之苦;國營事業主動於貧困地區投資,以帶動投資和就業效果;大幅提高對弱勢民眾和失業者的補助、就業訓練資源、規模、輔助能量和積極度。


 

人民需求難以滿足


 


當然,照顧弱勢和失業者需要財源。建議以漸進方式將「增值稅」由5逐年提1%,直到10%(但中低收入者之生活必需品維持現狀),並專款用於改善「所得分配」相關計劃。歐盟國家目前增值稅最少15%(盧森堡),最高25%(丹麥、瑞典),對岸中國大陸也課徵17%,印度也課12.5%。我們最重視的競爭對手韓國,就是課徵10%。由5%逐年提高到10%其實相當溫和,但可以增加大量財源來提供所得重分配之用,應該可以受到人民支持。特別是在企業所得稅由25%降到17%之下,更有加稅的「心理空間」﹗





民主制度下的人民心理需求是很難填滿的,別以為景氣回溫就會讓民眾滿意。政府必須以無比的決心、用心與魄力,才會打動民心、給予繼續執政的機會。而在執政狀況日益窘迫之下,政府能否「大開大闔」令人耳目一新,吾將拭目以待﹗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發所副教授、台灣競爭力論壇召集人


2010年12月12日 星期日

有這樣的政府難怪有不公平的社會 (台灣時報 社論 2010.12.13)

有這種政府難怪有不公平的社會

台灣五家面板廠(友達、中華映管、翰宇彩晶、奇美)被歐盟以五年期間(○○一到二○○)「聯合操縱」市場價格而處以合計兩百六十億元的罰款;其中奇美的罰金更高達一百二十億元。原先和「台灣五虎」聯合操縱價格的韓國三星,卻因為轉做「污點證人」而獲得免罰的待遇,令台灣對手(或同謀者)忿忿不平;「娶某前、生子後」原來應該運勢特佳的新奇美大董事郭台銘更是惡語連連,咒罵三星是「抓耙仔」、抱怨政府沒有開放面板廠登陸、抱怨歐盟對奇美的懲罰過重

 郭台銘先生的怨氣可想而知:去年風風光光地入主奇美,從原先的機密代工進入品牌大廠,可說是「走路有風」、「喊水結凍」;沒想到部屬(或自己)評估不完整,平白無故地被一個價格操縱案的地雷爆掉了公司上百億元!財產損失不說,鴻海精準眼光失真、新經營之神的美名遭到玷污、面板業的未來更形坎坷,可能才是郭董內心淌血的主因。

 然而,事件迄今最令人驚訝的,卻是我國政府的反應。主管高層在得知台灣面板廠遭到重罰,而韓國三星卻以「窩裡反」獲得脫罪免罰後的反應,竟然是怪罪三星「沒有商道,走著瞧」!而對於我國違法進行國際勾結、操縱價格的廠商居然毫無怪罪之意,並且要和違法廠商「站在一起,提供必要的支援」。小老百姓看到「大有為的政府」的這種反應,不禁要懷疑:政府對違法大企業所提供的「溫暖」,似乎遠遠超過了合法中小企業的待遇!而如果政府在這種案件的反應如此,那麼對於國內大廠的價格聯合壟斷,又會採取何種態度呢?難怪政府每年提供給企業的研究發展經費數百億元,絕大部分都給了包括上述公司的大型企業,中小企業的支持經常是「點綴性質」。以政府對本案的反應看來,完全符合這種情況!

 稍微有點經濟知識的人,都知道廠商不進行一般應有的價格競爭,而去從事各種非價格競爭的「聯合行為」是違法的,只有中小型企業在特定的情況下經過申請被允許時才不會違法。原因是廠商經由串連勾結所形成的價格,將創造不公平的現象、獲得超額不合理的利潤,傷害到消費者和公平競爭的其他廠商,是所有政府都要禁止的商業行為。而在國際競爭中,市場結構屬於「寡占」的產業,由於勾結的成本較低,更容易受到各國反壟斷機構(如台灣的公平交易委員會、美國的司法部反托拉斯處或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注意。國際間即使是大廠商自己的某些行為都經常遭到「濫用市場力」而受罰的挑戰,更何況是幾家廠商長年以秘密會議聯合決定市場價格的作法,其處分極可能嚴重到讓廠商元氣大傷、瀕臨破產!

 今天,我國廠商罔顧國內外法律,私下進行如此嚴重的違法行為,受到外國的嚴懲之下,我國政府的第一反應,絕對應該是嚴加譴責,警告其他廠商應該引以為戒,而且要透過主管機構嚴厲查核這些企業在國內是否也是如此囂張犯行,若有將嚴肅處理絕不寬貸!今此不為,談什麼三星沒有商道,難道台灣的違法廠商就有商道?在國際間會相互勾結的廠商,難道在國內就會有商道而不會勾結?如果政府對這種廠商的國際違法行為要「提供協助」,是否對其在國內的違法行為會「提供掩護」?

 如同歐盟所言,新奇美是因為放棄了「寬容告示」期間的合作機會,才獲得重罰;韓國三星是沒有放棄機會而選擇「合作」,所以獲得了免罰。這是個典型的「囚犯難題」,但對於對手反應的判斷錯誤,以為對手是有「商道」而打死不招,反而造成自己重傷之下,也只有「好漢打脫牙和血吞」;怪罪於對手沒有商道只凸顯自己的無知和無能。更令人遺憾的是,政府高層的這種不適格、無官格的反應,不僅讓國際間看笑話,也讓國人深刻體認:原來台灣的「官商勾結」已經到這種嚴重的地步,乃至於中小企業到處受氣沒人聞問,大企業一日有難(即使是違法)立刻「兩肋插刀」,似乎「上刀山、下油鍋」都在所不惜!

 這就是我國大有為政府的表現,我國百分之九十八的中小企業看得下去嗎?